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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0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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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3032        证券简称:传智教育        公告编号:2022-001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数量为124,415,8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91%。前述股份系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要求解除限售,并非相关股东的实际减持安排。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1月12日(星期三)。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09号)核准,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244,750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21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于2021年1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362,202,750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402,447,500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有限售条件的股份362,202,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0%;无限售条件的股份40,244,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24,415,8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91%。本次解除限售后,尚未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票数量为237,786,8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09%。

  (二)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上市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发生股份增发、回购注销、派发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形,公司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共计19名,分别为天津心意云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心意云”)、上海创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创稷”)、北京创新工场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创新工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君度德瑞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君度德瑞”)、方立勋、苏州维特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宜仲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宜仲”)、厦门力合智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力合智盈”)、蓝图创新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厦门蓝图天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蓝图天兴”)、曲晓燕、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加泽北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加泽北瑞”)、朱磊、张鹏、安徽君合达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北城壹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城壹号”)、吕廷福、曲静渊、项红、柯希杰、周晓光、管艳华。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股份锁定相关的承诺

  ■

  注:方立勋、毕向东、李廷伟、冯威为天津心意云股东,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二)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一致

  (三)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公司收购和权益变动过程中做出的承诺、后续追加的承诺、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五)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1月12日(星期三)。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24,415,886股,占公司总股本30.91%。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19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

  5、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自觉遵守并履行其所作出承诺,同时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变动结构表

  ■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6号——保荐业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关于股份锁定的各项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7日

  证券代码:003032        证券简称:传智教育        公告编号:2022-002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传智教育”)于2022年1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6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前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至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09号)核准,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340,470,585.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8,819,447.50元(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1,651,137.50元。2021年1月7日,公司收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310,730,585.00元(已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尾款(含税)29,740,000.00元);同日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月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21)第00007号)。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共计266,318,321.85元。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额度及期限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6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前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至专户。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有保本约定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且上述产品不得进行质押。

  (三)实施方式和授权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信息披露

  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各项投资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与此同时,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上述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现金管理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本项授权投资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现金管理,并将加强对相关产品标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六、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2年1月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明确的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性,满足保本要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有保本约定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传智教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因此,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7日

  证券代码:003032        证券简称:传智教育        公告编号:2022-003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12月31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6日上午9:00在北京市昌平区建材城西路金燕龙写字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黎活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6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前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至专户。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有保本约定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且上述产品不得进行质押。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7日

  证券代码:003032        证券简称:传智教育        公告编号:2022-004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12月31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6日14:00在北京市昌平区建材城西路金燕龙写字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廷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进行审核后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可以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依法获得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6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前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至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月7日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2022年1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性,满足保本要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有保本约定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

  独立董事:董一鸣、张岭、李洪

  2022年1月6日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传智

  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智教育”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传智教育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09号)核准,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244,750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21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于2021年1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362,202,750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402,447,500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有限售条件的股份362,202,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0%;无限售条件的股份40,244,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24,415,8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91%。本次解除限售后,尚未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票数量为237,786,8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09%。

  (二)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上市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发生股份增发、回购注销、派发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形,公司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共计19名,分别为天津心意云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心意云”)、上海创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创稷”)、北京创新工场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创新工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君度德瑞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君度德瑞”)、方立勋、苏州维特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宜仲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宜仲”)、厦门力合智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力合智盈”)、蓝图创新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厦门蓝图天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蓝图天兴”)、曲晓燕、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加泽北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加泽北瑞”)、朱磊、张鹏、安徽君合达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北城壹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城壹号”)、吕廷福、曲静渊、项红、柯希杰、周晓光、管艳华。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股份锁定相关的承诺

  ■

  注:方立勋、毕向东、李廷伟、冯威为天津心意云股东,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二)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一致。

  (三)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公司收购和权益变动过程中做出的承诺、后续追加的承诺、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五)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1月12日(星期三)。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24,415,886股,占公司总股本30.91%。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19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

  5、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自觉遵守并履行其所作出承诺,同时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变动结构表

  ■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6号——保荐业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关于股份锁定的各项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韩新科 孔林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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