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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0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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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40              证券简称:*ST跨境              公告编号:2022-003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2月31日以书面送达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2年1月6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请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640                证券简称:*ST跨境            公告编号:2022-004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12月31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董事长、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宫键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充分的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及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的工作需求。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和未来审计服务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640            证券简称:*ST跨境              公告编号:2022-005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事务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事务所”)。

  3.未续聘原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审计机构中喜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需要,进一步保障公司的审计工作独立性和客观性,不断提高审计质量和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拟聘任和信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已就未续聘原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原会计师事务所及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确认公司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协商一致。

  4. 公司2020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5.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2年1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聘任和信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七楼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人员、收入及审计客户情况:和信事务所2020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36位,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76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66人。和信事务所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6,793.1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918.9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1,081.43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44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文化体育娱乐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共计5,961万元。上年度和信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和信事务所近三年没有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左伟先生,199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和信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4份。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余红刚先生,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和信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1份。

  (3)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凯先生,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1份。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左伟先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余红刚先生、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凯先生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和信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和信事务所在本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费用为300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费),较上一期审计费用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会计师事务所中喜事务所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0年。公司对中喜事务所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诚挚地感谢。中喜事务所对公司2020年度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未续聘原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公司原会计师事务所中喜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需要,进一步保障公司的审计工作独立性和客观性,不断提高审计质量和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拟聘任和信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未续聘原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与中喜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中喜事务所对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明确知悉且确定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和信事务所的执业情况、专业资质、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和信事务所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由和信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审计服务,并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交的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材料,我们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审查和评价,认为该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等审计工作的要求。根据公司未来发展需要,为了更好的推进审计工作开展,公司拟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此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能有效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不会影响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会计报表审计质量。公司在审议该事项时,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和信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 审计委员会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

  4.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

  5.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6.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640            证券简称:*ST跨境             公告编号:2022-006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请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2年1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月24日十四时三十分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者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七)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17日(星期一)

  (八)会议出席对象:

  1、2022年1月17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九)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51号摩天石3#28F

  二、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一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相关要求,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本次会议登记方法

  1、欲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应于2022年1月18日9:00-17:00到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51号摩天石3#28F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发送相关资料至公司证券事务部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法人股东凭持股凭证或股票账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登记。

  3、个人股东凭持股凭证或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或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登记。

  4、登记地点: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51号摩天石3#28F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五、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他事项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51号摩天石3#28F

  电话:0351—5270116    传真:0351—5270118

  邮编:030027

  联系人:王月娣

  六、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七日

  附件一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40

  2、投票简称:跨境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2022年1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向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对会议审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

  注:1、委托人或委托单位,请在委托书中对应的表决意见栏目:在累积投票中表明投票数量;如委托人或委托单位委托受托人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必须在委托书中注明“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2、同一议案表决意见重复无效。附件三

  回    执

  截至2022年1月17日,我单位(个人)持有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复印或按照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640             证券简称:*ST跨境              公告编号:2022-007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相关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月6日(星期四)十四时三十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月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勇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9名,代表股份数为349,668,9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4429%。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共计1名,代表股份数为213,36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694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共计58名,代表股份数为136,308,4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7487%;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共计57名,代表股份数为4,308,4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6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的议案一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方能生效。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投票表决结果:同意349,668,5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308,0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7%;反对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投票表决结果:同意348,407,2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92%;反对1,26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046,7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7160%;反对1,26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28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山西晋商律师事务所张磊、曹栋雪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2、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有资格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其参会资格合法有效。

  4、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山西晋商律师事务所关于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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