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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0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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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公告

  证券代码:603380 证券简称:易德龙 公告编号:2022-007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96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7,2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费用共计人民币27,459,433.9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399,740,566.0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大华验字[2017]00041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已累计投入资金总额39,299.93万元,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具体情况及影响

  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更符合公司利益和需求,公司拟对募投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实施地点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密切关注工程进度,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公司二期厂房整体生产与物流的规划,由公司和外部专业设计公司一起合作进行,由外部专业设计公司聘请德国弗劳恩霍夫研究院的专家主导,按照德国工业4.0的标准打造智能化物流系统,为提升内部物流效率,进一步降低制造成本,公司对二期厂房的整体设计进行了变更,预计厂房将延期至2022年上半年正式投入使用。当前公司原研发工作依然稳步进行,在现有厂房临时规划区域内投入使用购置的研发及测试设备,待研发中心建设完成后,公司将依据研发快速推进研发及测试设备的评估及购置,以保障公司研发目标的实现。因此,根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当前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将该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2年12月31日。

  本次变更仅涉及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进度变更,未涉及募集资金的用途、建设内容和实施方式等方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为保障募投项目延后能按期完成拟采取措施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后能够按期完成,公司将开通募投项目实施进度问题解决“绿色通道”,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若遇到问题在24小时内不能有效解决的,直接向公司总经理汇报,由总经理统筹协调资源解决。

  五、 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1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 专项意见说明

  (一)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 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要求;

  2、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安排,符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基于以上意见,本保荐机构对易德龙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

  1.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7日

  证券代码:603380 证券简称:易德龙 公告编号:2022-008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亿元,该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人民币贷款、外币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

  融资金额、期限、利率等具体事项全部以合同(协议)为准。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融资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7日

  证券代码:603380 证券简称:易德龙 公告编号:2022-004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12月3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月5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其中董事长钱新栋先生、独立董事巢序先生、马红漫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钱新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新建高端电子智能控制组件生产项目的议案》

  会议以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关于投资新建高端电子智能控制组件生产项目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会议以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会议以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关于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特此公告。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7日

  证券代码:603380 证券简称:易德龙 公告编号:2022-005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12月3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月5日中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监事李楠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其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新建高端电子智能控制组件生产项目的议案》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关于投资新建高端电子智能控制组件生产项目的议案》。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关于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特此公告。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月7日

  证券代码:603380 证券简称:易德龙 公告编号:2022-006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新建高端电子智能控制组件生产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项目名称: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建高端电子智能控制组件生产项目

  ●投资金额:投资预算金额为4亿元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已对该投资项目进行了分析,已取得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审批局颁发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但还未具体签订各项合同,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各项协调问题、项目建设期及市场环境变化等不确定因素。

  一、 概述

  (一)投资项目的概况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建高端电子智能控制组件生产项目实施地点位于苏州市漕湖街道中市路355号公司二期生产用房首期工程内,该项目将建成高端电子制造智能工厂,形成年产高端电子智能控制组件(汽车电子、医疗电子等)11,000万件。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5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新建高端电子智能控制组件生产项目的议案》,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预算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

  本次投资建设项目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建设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项目的名称: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建高端电子智能控制组件生产项目;

  (二)投资项目的地点:苏州市漕湖街道中市路355号;

  (三)投资项目的主要内容:项目建成高端电子制造智能工厂,形成年产高端电子智能控制组件(汽车电子、医疗电子等)11000万件;

  (四)投资项目的金额:投资预算金额为4亿元,投资预算内容包括生产设备、测试设备及辅助设备等;

  (五)投资项目的建设周期:3年(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六)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其他资金;

  (七)投资项目的核准批复:公司已取得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审批局颁发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投资新建高端电子智能控制组件生产项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布局,能够推进扩大公司的产能布局,建设完成后可形成年产高端电子智能控制组件(汽车电子、医疗电子等)11000万件,对公司发展有积极促进作用,对公司具有积极的战略意义,同时也符合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四、存在的风险

  公司已对该投资项目进行了分析,已取得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审批局颁发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但还未具体签订各项合同,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各项协调问题、项目建设期及市场环境变化等不确定因素。

  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预算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同时针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种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建设管理项目进度,逐步投入资金,降低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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