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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0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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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2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45.00万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30%;

  2、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份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3、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人数为76人;

  4、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3.46元/股;

  5、本次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2年01月12日;

  6、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的股份性质为股权激励限售股;

  7、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黛科技”)于2021年11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股权激励》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已完成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登载的相关公告。

  2、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11月09日,公司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109)。

  3、2021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登载的相关公告。

  同时,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1年11月19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116)。

  4、2021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向符合条件的76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745.00万股,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11月18日,授予价格为3.46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以及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条件的成就情况进行了核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登载的相关公告。

  5、2021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关于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实施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等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公司独立董事为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出具相关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法律意见书》,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登载的相关公告。

  6、2021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登载的相关公告。

  二、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情况

  根据本激励计划,董事会决定首次授予具体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21年11月18日

  2、授予数量:745.00万股

  3、授予价格:3.46元/股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蓝黛科技A股普通股股票。

  5、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的股份性质为股权激励限售股。

  6、首次授予对象及人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76人,包括公司(含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具体分配如下表所示:

  ■

  7、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和解除限售条件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和解除限售条件如下: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9个月。

  (2)限售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15个月、27个月。

  (3)解除限售安排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 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4)解除限售条件

  解除限售时,公司、激励对象除需满足《管理办法》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外,同时需满足下列条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①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2年-2023年会计年度中,公司分年度对公司、公司动力传动事业部、公司触控显示事业部的业绩指标分别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各事业部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各考核年度均包含3个业绩考核目标,分别对应公司、公司动力传动事业部、触控显示事业部的业绩考核目标;若激励对象归属于蓝黛科技(母公司)员工,则以各年度公司净利润或累计净利润作为业绩考核目标;若激励对象归属于各事业部或事业部下属各子公司员工,则以各年度其所归属的事业部净利润或累计净利润作为业绩考核目标。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公司动力传动事业部、触控显示事业部中有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则相关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②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在公司或公司各事业部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比例解除限售其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未能解除限售部分不可递延,激励对象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执行。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与公司网站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人数及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一致,与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不存在差异情况。

  四、实施本激励计划是否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以及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的说明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575,175,290股增加至582,625,290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34.94%变更为34.50%。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参与本激励计划本次授予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登记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经核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六、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2月0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重康会验报字(2021) 第8号),对公司截至2021年11月30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截至2021年11月30日止,公司已收到吕丹、徐利梅、周安炜、张英、左利静等76名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的出资合计人民币25,777,000.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7,45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18,327,000.00元。

  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及股本均为人民币575,175,290.00元,已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06月04日出具了“川华信验(2020)第0039号”《验资报告》。截至2021年11月30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82,625,290.00元,股本为人民币582,625,290.00元。

  七、本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1年11月18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2年01月12日。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八、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九、每股收益调整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最新股本582,625,290股摊薄计算,公司2020年度每股收益为0.01元/股。

  十、公司筹集资金的用途

  公司本次定向发行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十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745.00万股。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相关费用总额应以“实际授予日”计算的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为准。公司于2021年11月18日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按照授予日的收盘数据测算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首次授予的权益费用总额为3,948.50万元,该等费用总额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成本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解除限售比例进行分期确认,且在经营性损益列支。2021年至2024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

  1、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考虑到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技术、业务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十二、备查文件

  1、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重康会验报字(2021) 第8号)。

  特此公告!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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