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1月0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孙公司部分应收账款债务重组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2-001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孙公司部分应收账款债务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因盐亭县农村公路安保工程路侧护栏项目(以下简称“盐亭路侧护栏项目”),四川省绵阳市盐亭县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所(以下简称“盐亭公管所”)欠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川长虹”)下属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电子系统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盐亭长虹电子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亭长虹电子系统”)建设款42,960,667.84元。经过公司审慎评估及结合盐亭公管所财政情况,双方多次协商后,盐亭长虹电子系统拟采取降价8,000,000.00元及分期收款的方式,向盐亭公管所收取所欠建设款34,960,667.84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构成盐亭长虹电子系统应收账款债务重组。上述债务重组业务履行后,将产生债务重组损失800万元,分期收款未实现损益549.26万元;预计2021年度能转回前期已计提的坏账准备2,249.11万元,预计整体将增加公司2021年度归母净利润约895.55万元,具体影响金额以公司经审计后的定期报告数据为准。

  一、 债务重组概述

  自2017年7月起,盐亭公管所与盐亭长虹电子系统陆续签订了盐亭路侧护栏项目主合同及系列补充合同,收方计量结算金额为89,254,147.84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前,盐亭公管所就盐亭路侧护栏项目累计回款46,293,480.00元,盐亭公管所尚欠盐亭长虹电子系统建设款42,960,667.84元(具体金额以最终结算为准)。经过公司审慎评估及结合盐亭公管所财政情况,双方多次协商后,盐亭长虹电子系统拟采取降价8,000,000.00元及分期收款的方式,向盐亭公管所收取所欠建设款34,960,667.84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债务重组对方的情况

  单位名称:盐亭县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所

  法定代表人:任良勇

  开办资金:22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10626791819089W

  经费来源: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登记管理机关:盐亭县交通运输局

  注册地址:盐亭县云溪镇文同路下段172号

  宗旨和业务范围:为公路畅通提供养护保障。公路养护与改建 公路养护质量检查与路况评定 公路灾害抢修与保通 公路绿化。

  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与债务重组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债务重组协议的主要内容

  经多次协商,盐亭公管所与盐亭长虹电子系统就盐亭路侧护栏项目结算及剩余建设款项支付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于2021年12月31日签订《盐亭县农村公路安保工程路侧护栏项目补充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盐亭长虹电子系统同意在盐亭路侧护栏项目结算金额89,254,147.84元基础上降价8,000,000.00元,降价后结算总金额为81,254,147.84元。盐亭公管所分五年向盐亭长虹电子系统支付完盐亭路侧护栏项目建设合同所欠建设款项34,960,667.84元,分期支付情况如下:在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3,000,000.00元,在2022年12月31日前支付8,000,000.00元,在2023年12月31日前 8,000,000.00元,在2024年12月31日前支付8,000,000.00元,在2025年12月31日前支付7,960,667.84元。

  盐亭长虹电子系统已于2021年12月31日收到盐亭公管所支付的第一期3,000,000.00元建设款。

  四、 债务重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债务重组有利于公司加快应收账款清欠和回收。上述债务重组业务履行后,将产生债务重组损失800万元,分期收款未实现损益549.26万元;预计2021年度能转回前期已计提的坏账准备2,249.11万元,预计整体将增加公司2021年度归母净利润约895.55万元,具体影响金额以公司经审计后的定期报告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2-002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收到政府部门相关函件、批复及款项累计的政府补助(与日常经营紧密相关的政府补助见公司相应定期报告)合计为9,162.35万元,其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为1,967.35万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为7,195.00万元。

  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人民币

  ■

  注: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在上述期间内单笔获得政府补助金额较小的合计。

  公司下属上市子公司长虹佳华控股有限公司、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及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政府补助情况,根据香港联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予以披露,请关注其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定期报告情况。

  二、会计处理及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上述政府补助公司在确定能够收到补助款项后进行会计处理,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期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公司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