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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0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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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股票代码:600847        股票简称:万里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股票于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4日、2022年1月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公司正筹划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重庆特瑞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瑞电池”或“标的公司”)控制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后续将开展审计、评估工作,公司尚未与标的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中小股东签署正式交易协议,同时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交易能否通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及监管机构批准,以及交易各方能否就最终交易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尽管本公司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了保密措施并严格参照执行,但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仍存在因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致使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可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4日、2022年1月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正常,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正筹划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特瑞电池控制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构成关联交易。因有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22年1月6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万里股份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查证,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与公司有关的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司相关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查,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 热点概念的情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 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 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1、重大资产重组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交易后续将开展审计、评估工作,公司尚未与标的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中小股东签署正式交易协议,同时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交易能否通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及监管机构批准,以及交易各方能否就最终交易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2、因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致使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尽管本公司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了保密措施并严格参照执行,但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仍存在因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致使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可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 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五、其他提示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6日

  证券代码:600847        证券简称:万里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里股份”或“公司”)正在筹划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重庆特瑞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瑞电池”或“标的公司”)控制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构成关联交易。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宜需要按照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履行相关程序。

  因有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万里股份,证券代码:600847)自2022年1月6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公司将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停牌期限届满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二、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置出资产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置出资产为公司持有的重庆万里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里电源”)100%股权,置出资产主营业务为铅酸蓄电池业务,其基本情况如下:

  ■

  (二)置入资产基本情况

  ■

  (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范围尚未最终确定,初步确定的交易对方包括不限于重庆同正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正实业”)等,同正实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

  注:刘悉承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99.99%股权,同正实业系南方同正全资子公司。

  (三)交易方式

  公司拟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收购特瑞电池控制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特瑞电池控股股东为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同正”),实际控制人为刘悉承,其通过南方同正及同正实业合计持有特瑞电池54.42%股份。

  截至目前,同正实业持有特瑞电池15.54%股份,其已与公司就本次交易签署合作意向协议,将参与本次交易;南方同正持有特瑞电池38.88%股份,其中38.57%股份已质押给新兴际华医药控股有限公司,南方同正将在该等股份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参与本次交易。邱晓微等20名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特瑞电池33.42%股份,该等股东亦有意愿参与本次交易,具体交易方案目前正处于协商过程中,其将在交易各方就交易条款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参与本次交易。

  若公司与标的公司股东未能就具体交易方案达成一致导致公司无法取得标的公司控制权,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终止本次交易并复牌。

  三、本次交易的意向性文件

  2022年1月5日,公司与同正实业签订本次交易意向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创业路26号综合楼幢1-1

  乙方:重庆同正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园四街57号

  (甲方乙方合称“双方”)

  1、交易方案

  本次交易方案为:甲方拟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重庆特瑞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瑞电池”)控制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交易安排

  (1)在本意向协议签署后,甲方将对特瑞电池的财务状况、法律事务及业务潜力等事项进行尽职调查。特瑞电池及其股东应配合甲方的尽职调查。

  (2)甲方根据需要安排交易各方共同认可的审计和评估机构对特瑞电池进行审计和评估。

  (3)在甲方完成尽职调查且尽职调查结果符合预期判断,交易各方已经就交易细节达成一致的基础上,交易各方签订正式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交易文件,以约定本意向协议项下的本次交易各项具体事宜。

  3、保密条款

  双方应当对本意向协议的内容、因履行本意向协议或在本意向协议期间获得的或收到的对方的商务、财务、技术、产品的信息、用户资料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的内容保守秘密,未经信息披露方书面事先同意,不得向本意向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本保密义务应在本意向协议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

  4、效力条款

  本意向协议仅为双方经协商达成的初步意向,除第3条外,其他条款不具备法律约束力,最终合作方案以双方签署的相关正式协议为准。

  5、争议解决

  任何一方对本意向协议中的生效的条款有任何异议的,应当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如果自争议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仍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次拟聘请的中介机构

  公司拟聘任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尚未聘请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及评估机构。

  五、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后续将开展审计、评估工作,公司尚未与标的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中小股东签署正式交易协议,同时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交易能否通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及监管机构批准,以及交易各方能否就最终交易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尽管本公司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了保密措施并严格参照执行,但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仍存在因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致使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可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表;

  2、合作意向协议;

  3、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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