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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0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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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为保证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2-006

  债券代码:127015,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

  采取的填补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并且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公司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分析的主要假设和前提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公司于2022年9月末完成本次发行,该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45亿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定价原则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经计算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为12.24元/股,则发行数量为367,647,058股。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

  5、分别假设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1年持平、减亏50%、盈亏平衡进行测算。该假设分析系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并不构成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下的公司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6、假设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公司2020年三季度数据持平,该假设分析系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并不构成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下的公司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7、假设2021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2021年期初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假设2022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2022年期初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8、假设2021年度、2022年度不新增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方案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实际分红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准。

  9、未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10、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公司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4,505,211,342股为基础,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股份69,631,459股,即4,435,579,883股为基数;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影响外,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假设不考虑公司已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对总股本的影响,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外,无其他可能产生的股权变动事宜。

  11、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的影响。

  12、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现金分红、募集资金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

  注: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二、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会增加,短期内公司净利润有可能无法与股本和净资产同步增长,预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当年的公司即期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存在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关于本次发行必要性和合理性的说明

  (一)募集资金使用概况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要,公司拟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45亿元用于偿还银行债务。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偿还债务,可以更好地满足公司资金周转需要,降低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

  (二)募集资金运用的必要性分析

  1、缓解现金流压力,保障公司经营发展

  公司主营业务具有资金投入规模较大的特点,因此充足的资金供应是公司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提升营运效率的必要条件。随着公司业务范围和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对流动资金的总体需求逐步增加。2021年以来,受非洲猪瘟疫情及猪周期下行双重因素叠加的影响,给整个生猪行业造成巨大冲击,对生猪行业企业的整体流动性以及抗风险能力均提出较大挑战。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融资,使用募集资金偿还银行债务将有利于降低公司流动性风险,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2、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提高抗风险能力

  公司所属农牧行业为资本密集型行业,特别是生猪养殖业务的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投资金额较大,公司投资除部分来源于自有资金外也来源于银行贷款等,使得公司资产负债率逐步提升。加之2021年生猪产业亏损较大,进一步使得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处于相对高位,短期风险有所提高。为避免较高的资产负债率水平限制公司业务发展,公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融资,可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提高抗风险能力。

  3、减少公司借款金额,降低利息支出,提升盈利能力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负债规模,尤其是有息负债规模,呈现逐步上升趋势,使得公司财务费用增加,相伴而来的资金成本和财务费用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产生一定影响。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利用募集资金偿还债务,可以减少公司借款金额,有利于公司控制财务费用支出,提升公司盈利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偿债能力,降低公司融资成本。

  (三)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

  1、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债务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发展情况,具有可行性。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和营运资金将有所增加,有利于缓解现金流压力,减少公司财务费用,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推动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2、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具有治理规范、内控完善的实施主体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的治理标准建立了以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并通过不断改进和完善,形成了较为规范的公司治理体系和完善的内部控制环境。

  在募集资金管理方面,公司按照监管要求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存放及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银行债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进一步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为公司现有的业务提供良好的支持,有助于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

  五、公司从事募集资金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未涉及具体投资项目及公司在相关项目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

  六、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有所下降,考虑上述情况,公司拟通过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以增厚未来收益、填补股东回报并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进行了明确。

  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投资项目、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二)积极落实募集资金使用,助力公司业务做强做大

  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偿还银行债务,将有效地夯实公司业务发展基础,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为公司的战略发展带来有力保障。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缓解农牧行业周期性波动及疫情带来的资金压力,增强公司对不利影响的抵御能力,为公司维持稳健发展的态势奠定基础,力争早日实现预期收益,从而降低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三)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股东权利,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决策,独立董事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保护公司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科学有效的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

  (四)完善并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分红相关规定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规定,对《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等,完善了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同时,公司已制定《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2024年)》,建立了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七、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鉴于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望投资有限公司、成都好吃街餐饮娱乐有限公司、李巍、刘畅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永好先生承诺如下:

  “1、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为保证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2-007

  债券代码:127015,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

  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股份事项概述

  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的方案》,拟使用自有资金及符合监管政策法规要求的其他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4.40元/股(含),公司将根据股票价格波动及市场整体趋势审慎确定具体回购价格。拟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设立有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于2021年2月4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23)。

  二、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2021年2月4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股份回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10,017,5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24%,最高成交价24.15元/股,最低成交价20.81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229,959,017.8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终止回购股份的主要原因

  1、2021年以来公司遇到阶段性的挑战和困难,为保证公司稳定经营,实现健康发展,公司结合资金需求优先将资金用于投入公司日常经营上,公司拟终止实施本次回购股份事项。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不得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但依照有关规定发行优先股的除外。”,鉴于公司拟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审议终止公司回购股份事项。

  四、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10,017,501股,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实施上述计划,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在三年持有期限届满前进行注销。

  五、终止回购股份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终止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终止回购股份事项是公司基于目前股价持续高于回购价格上限,无法满足回购条件;同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更好发挥资金在生产经营中的最大作用,以争取更好业绩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经慎重考虑决定终止回购公司股份。本次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程序,该事项不会对公司和中小投资者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终止回购股份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2-13

  债券代码:127015,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定认购对象签署《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的基本情况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5亿元,发行对象为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希望”)。2022年1月5日,公司与南方希望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

  本次发行对象为南方希望。新希望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29,879,6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8%,并通过南方希望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28,957,1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50%。南方希望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二、认购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09158575152X0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岗支路新希望集团大厦2楼216号

  法定代表人:李建雄

  注册资本:103,431.3725万元

  成立日期:2011年11月17日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饲料研究开发;批发、零售:电子产品、五金交电、百货、针纺织品、文化办公用品(不含彩色复印机)、建筑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木材)、农副土特产品(除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品种)、化工产品(除化学危险品)、机械器材;投资、咨询服务(除中介服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三、《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标的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元。其中各认购人认购情况如下:

  ■

  (二)认购价格、认购数量和认购方式

  1、认购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日,发行价格(认购价格)为12.24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12.24元/股)。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息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相应调整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和发行价格。

  2、认购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36,764.7058万股(含本数),其中南方希望认购不超过36,764.7058万股(含本数)。在前述认购数量上限范围内,最终认购数量由发行人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视发行时市场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现金分红、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相应调整本次股份认购数量的上限。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总数及募集金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调减的,则认购人认购数量及认购金额届时将相应调整。

  3、认购方式

  认购人同意全部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的本次新发行股份。

  (三)限售期

  认购人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至股份解禁之日止,认购人就其所认购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由于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认购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要求就本次非公开发行中认购的股份出具相关锁定承诺,并办理相关股份锁定事宜。

  限售期届满后,认购人因本次非公开发行所获得的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时,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协议的生效

  协议自认购人和公司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自下列条件均具备的情况下方始生效:

  (1)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上述生效条件全部成就时,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获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为协议生效日。

  若自本协议签署日起18个月内仍未满足上述生效条件,认购人有权放弃本次认购,本协议不再生效,双方互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

  (五)违约责任

  若任何一方未能遵守或履行认购协议项下约定的义务或责任、声明或保证,或在协议所作的声明和保证有任何虚假、不真实或对事实有隐瞒或重大遗漏,所引起的经济损失与法律责任,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违约方须承担责任。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遭受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及所产生的诉讼、索赔等费用、开支)。

  认购人延迟支付认购资金的,每延迟一日,应按认购资金总额的万分之五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公司遭受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及所产生的诉讼、索赔等费用、开支)。

  认购协议项下约定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如未获得公司董事会通过;或/和股东大会通过;或/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不构成公司和认购人的违约,任何一方不需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或任何民事赔偿责任。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协议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2-008

  债券代码:127015,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开事项于2022年1月5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2月11日(星期五)下午14: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1月28日(星期五),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华南路339号明宇豪雅饭店四楼明宇厅(公司将于2022年2月8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

  8.鉴于近期新冠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各地风险等级与防疫政策存在差异,提醒拟参加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并及时了解与遵守成都市的相关防疫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

  议案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议案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议案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议案4:《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议案5:《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议案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7:《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及填补措施和承诺的议案》

  议案8:《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议案9:《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1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的议案》

  议案11:《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特别强调事项:

  (1)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2)议案1、2、3、5、6、7、8、9、11为特殊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才能通过。

  (3)议案1、2、3、5、6、7、8、9涉及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4)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3.相关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95)和2022年1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等文件。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与地址:

  (1)2022年2月10日(星期四)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登记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工业园区金石路376号公司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2)2022年2月11日(星期五)下午13:00至14:00。

  登记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华南路339号明宇豪雅饭店四楼明宇厅。

  2. 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及股票账户卡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同时提交身份证及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票账户卡及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票账户卡及复印件(盖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2年2月10日下午17:0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方法和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白旭波、青婉琳

  联系电话:028-82000876、85950011

  传真号码:028-85950022

  公司地址:成都市锦江工业园区金石路376号

  电邮地址:000876@newhope.cn

  邮    编:610063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一月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76

  2.投票简称:希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2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对相关议案行使表决权:

  ■

  (以上委托意见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2-10

  债券代码:127015,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现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将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及整改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相应整改措施

  1、2017年8月1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时任高级管理人员党跃文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17]第69号),具体内容如下: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2017年半年报预约披露时间为2017年8月30日,你作为新希望时任高级管理人员,于2017年8月8日买入新希望股票20,000股,买入金额达15.92万元。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以及《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8.15的规定。本所希望你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进行了整改,具体措施如下:

  (1)党跃文的辞职报告已在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后生效,其属于任期届满前离职。按照相关规定,在其离职后的余下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仍须继续遵守相关减持限制性规定。公司要求党跃文在离职后按照相关减持限制规定,须将本次交易获得的全部收益归还公司。党跃文先生对发生此次交易行为深表歉意,并愿意接受公司做出的上述处理决定。

  (2)公司董事会已将此事通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并通过董事会办公室及邀请中介机构,对公司有关内部信息知情人士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和答疑解惑。同时,要求公司上述人员及其近亲属以此为戒,加强对《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恪尽职守,杜绝此类事项的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2、2020年9月2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0]第52号),具体内容如下:

  “你公司2020年8月2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显示,你公司股东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集团”)自2020年2月5日起6个月内以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增持公司股份,增持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股(含)。2020年8月5日,你公司收到股东新希望集团通知,其增持你公司股份的计划已到期完成,但你公司迟至2020年8月27日才披露相关公告。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和第2.1条的规定。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进行了整改,具体措施如下:

  (1)学习和总结

  公司组织董事会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和人员深入学习《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证券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相关规则,逐项落实并贯彻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规定,要求相关人员树立以充分信息披露为核心原则的规范运作意识,确保公司各部门相关人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执行内部工作程序,认真、及时地报送信息,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2)内部问责

  公司收到监管函后,责令董事会办公室及相关人员作出深刻检讨,对存在的问题作出全面核查和反思。

  在今后工作中,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不断完善信息披露机制,提高规范运作意识,通过积极主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强化公司规范运作,提升上市公司透明度,保障和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经自查,除上述情况外,最近五年内公司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2-12

  债券代码:127015,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原人力资源总监因身体原因辞去公司高管职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月4日收到人力资源总监(首席人力官)高莉女士递交的辞职报告。高莉女士因身体原因,请求辞去所担任的公司高管职务,辞职后将继续为公司服务,参与公司其他方面的工作。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高莉女士辞职报告已于送达公

  司董事会时生效。公司已对其工作衔接做出了妥善的安排,高莉女士辞去高管职务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高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高莉女士担任公司高管期间,工作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体现出了良好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公司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并对她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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