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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0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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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2-001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1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31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各位董事确认收悉。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曲宁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公司新一届董事会成员7人,其中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曲宁先生、赵永志先生、杨丽萍女士、孙晓燕女士。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首日(即2022年2月1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公司新一届董事会成员7人,其中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为郑纬民先生、耿建新先生、梁清华女士。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首日(即2022年2月1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分别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力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分别申请不超过 3,000.00 万元(含3,000.00 万元)综合授信;公司全资子公司首都在线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不超过 2,000.00 万元(含 2,000.00 万元)综合授信。由公司为相关授信提供担保,授信金额以授信协议约定为准,公司担保金额以实际授信项下贷款等发生金额为准,授信有效期不超过 12 个月(含 12 个月),起始日期以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或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署的授信协议生效日期为准,在授信有效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各子公司负责人签署本次授信一切事宜的有关文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2年1月21日(周五)下午14:30,在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9号楼401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5、《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1月18日(周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一)《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2-002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

  2、本次会议于2022年1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捷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公司新一届监事会成员3人,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为孙捷女士、周东波先生。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任期自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后首日(即2022年2月1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后,与另外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力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分别申请不超过 3,000.00 万元(含3,000.00 万元)综合授信;公司全资子公司首都在线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不超过 2,000.00 万元(含 2,000.00 万元)综合授信。由公司为相关授信提供担保,授信金额以授信协议约定为准,公司担保金额以实际授信项下贷款等发生金额为准,授信有效期不超过 12 个月(含 12 个月),起始日期以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或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署的授信协议生效日期为准,在授信有效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月6日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2-003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公司已于2022年1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新一届董事会成员七人,其中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曲宁先生、赵永志先生、杨丽萍女士、孙晓燕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郑纬民先生、耿建新先生、梁清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独立董事候选人郑纬民先生、耿建新先生、梁清华女士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综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曲宁先生、赵永志先生、杨丽萍女士、孙晓燕女士;独立董事候选人为郑纬民先生、耿建新先生、梁清华女士。候选董事中拟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分别、逐项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首日(即2022年2月1日)起三年。

  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确保公司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之前,原第四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附件: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曲宁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武汉大学计算机软件专业本科学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89年至1992年在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1992年至1995年在北京市达因电脑公司工作;1995年至1999年任3COM北京办事处高级销售经理;1999年至2005年任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北方大区总经理;2005年至今历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曲宁先生目前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目前,曲宁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持有公司股份121,003,41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42%,与其它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赵永志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武汉工学院本科学历;1994年至2000年任诺基亚(中国)投资公司区域经理;2000年至2002年任英特尔(中国)有限公司CPG事业部电信运营商经理;2002年至2005年任北京华夏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2005年至2008年任飞图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曾任公司总经理,目前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赵永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0,732,7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47%,与其它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杨丽萍女士,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会计专业硕士学位;1999年至2000年任广州市路遥物流有限公司主管会计;2002年至2006年任北京中洲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7年至2011年任天健光华(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风控经理;2011年至今历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杨丽萍女士目前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杨丽萍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019,67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9%,与其它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孙晓燕女士,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广东财经大学本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2008年至2012年任广州因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至今任广东力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至今任公司董事。孙晓燕女士目前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孙晓燕女士通过闽清县联宇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控制公司股份2,379,9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8%,其妹妹孙晓悌通过闽清县合众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控制公司股份24,163,2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7%。除此以外,与其它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郑纬民先生,194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研究生学历;1970年至今历任清华大学计算机系副教授、教授。2018年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郑纬民目前任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计算机系教授,还兼任《大数据》期刊主编、《大数据挖掘和分析》(英文版)期刊主编、《计算机研究与发展》期刊副主编、并行与分布处理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委员、高性能计算国家重点实验室委员。

  截至目前,郑纬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其它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耿建新先生,195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中南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1993年至今历任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教研室主任、常务系副主任、商学院党委书记、商学院学术委员会主席。曾担任中国审计学会副会长、中国会计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河北经贸大学特聘教授、北方工业大学特聘教授。现任中国审计学会顾问,2018年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耿建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其它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梁清华女士,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先后获得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民商法硕士学位,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博士学位。2000年至今就职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8年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并兼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委员会仲裁员。

  截至目前,梁清华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其它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2-004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公司已于2022年1月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新一届监事会成员3人,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职工代表监事1人。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孙捷女士、周东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后,与另外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后首日(即2022年2月1日)起三年。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对第四届监事会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监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月6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孙捷女士,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广西财经大学本科学历;2007年至2009年任广西飞捷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会计;2009年至2010年任北京嘉摩思达科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主管;2010年至今任公司运营部经理。

  截至目前,孙捷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其它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周东波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武汉水运工程学院本科学历。1996年至1999年任宁波港务局电子数据交换中心工程师;1999年至2001年任美国奔特立工程软件系统有限公司技术支持工程师;2001年至2008年任杭州麦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08年至今在首都在线工作,现任技术委员会常务副主席;2010年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周东波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281,5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7 %,与其它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峰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河北大学本科学历。2006年至2007年任北京电信通电信工程有限公司销售助理;2007年至今任公司大客户服务中心副总经理;2016年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目前,刘峰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105,46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3%,与其它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2-005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2年1月21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具体召开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月21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18日(周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三)。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9号楼401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应选4人);

  3.01非独立董事曲宁

  3.02非独立董事赵永志

  3.03非独立董事杨丽萍

  3.04非独立董事孙晓燕

  4、《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应选3人);

  4.01独立董事郑纬民

  4.02独立董事耿建新

  4.03独立董事梁清华

  5、《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应选2人);

  5.01监事孙捷

  5.02监事周东波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其中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不设置总议案。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于2022年1月5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及于2021年12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6日及2021年12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1)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或者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2)单独或者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受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代理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时请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 》(格式参见附件二)。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的,须在2022年1月19日16:30 前送达公司证券投资部;来信请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以信函和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请务必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2年1月19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传真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9号楼401室(证券投资部)

  4、会议登记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者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杨丽萍

  (2)联系电话:010-51995976

  (3)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9号楼401室;邮编:100012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临时提案请于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交。

  七、备查文件

  1、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846,投票简称:首云投票

  2、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提案设置

  ■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1、2项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3、4、5项议案为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投票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4.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如提案5.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本次股东大会不设置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21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参会股东登记表

  ■

  注:

  1、请附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表复印有效,单位需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公司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股东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日

  注:

  1、单位委托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2-006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力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通网络”)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分别申请不超过3,000.00万元(含3,000.00万元)综合授信;公司全资子公司首都在线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都在线(上海)”)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不超过2,000.00万元(含2,000.00万元)综合授信。由公司为相关授信提供担保,授信金额以授信协议约定为准,公司担保金额以实际授信项下贷款等发生金额为准,授信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起始日期以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或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署的授信协议生效日期为准,在授信有效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各子公司负责人签署本次授信一切事宜的有关文件。

  2022年1月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广东力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8年4月27日

  住所: 广州市天河区建中路58号东诚大厦403-406

  法定代表人:孙晓悌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物业管理;电子产品零售;计算机零配件批发;计算机零配件零售;计算机零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服务;广告业;软件开发;增值电信服务(业务种类以《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载明内容为准);跨地区增值电信服务(业务种类以《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载明内容为准)。

  产权及控制关系:力通网络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2020年度财务数据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首都在线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12月24日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228号503室

  法定代表人:朱叶

  注册资本:12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在信息、计算机、网络科技专业领域内从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网络工程,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及软硬件的销售,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首都在线(上海)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2020年度财务数据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3.1公司为力通网络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0万元(含3,00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1、担保人: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广东力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金额、范围、期限:鉴于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力通网络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0万元(含3,000.00万元)综合授信。由公司为相关授信提供担保,授信金额以授信协议约定为准,公司担保金额以实际授信项下贷款等发生金额为准,授信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起始日期以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或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署的授信协议生效日期为准,在授信有效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5、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3.2公司为力通网络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申请不超过3,000.00万元(含3,00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1、担保人: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广东力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金额、范围、期限:鉴于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力通网络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申请不超过3,000.00万元(含3,000.00万元)综合授信。由公司为相关授信提供担保,授信金额以授信协议约定为准,公司担保金额以实际授信项下贷款等发生金额为准,授信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起始日期以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或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署的授信协议生效日期为准,在授信有效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5、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3.3公司为首都在线(上海)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不超过2,000.00万元(含2,00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1、担保人: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首都在线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金额、范围、期限:鉴于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首都在线(上海)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不超过2,000.00万元(含2,000.00万元)综合授信。由公司为相关授信提供担保,授信金额以授信协议约定为准,公司担保金额以实际授信项下贷款等发生金额为准,授信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起始日期以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或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署的授信协议生效日期为准,在授信有效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5、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四、董事会意见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力通网络和首都在线(上海)的经营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并由公司为有关授信提供担保。有关担保行为有利于提升全资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提升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董事会认为,力通网络和首都在线(上海)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可控,上述担保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董事会一致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通过上述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力通网络和首都在线(上海)的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力通网络和首都在线(上海)的健康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力通网络和首都在线(上海)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公司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不会对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担保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规关于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2021年1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力通网络拟分别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3,000万元)综合授信;公司全资子公司首都在线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2,000万元)综合授信。由公司为相关授信提供担保。

  2021年3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拟通过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租赁”)以“售后回租赁”开展业务进行融资,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具体金额以租赁公司批复为准),期限不超过3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力通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租赁期间,公司按照双方约定向远东租赁支付租金和费用。

  2021年7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乾云时代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含500万元)单一授信;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瑞云祥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向北京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1,000万元)单一授信。由公司为相关授信提供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授信下产生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975.00万元。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近12个月累计担保金额为16,975.0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2.40%。以上担保均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的担保,除此之外,公司及其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的主体提供的担保;

  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一)《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2-008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耿建新,作为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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