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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0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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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吸收合并广西柳工集团机械有限公司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工    公告编号:2022-01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吸收合并广西柳工集团机械有限公司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工股份”、“上市公司”、“本公司”)通过向广西柳工集团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工有限”、“标的公司”)的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吸收合并柳工有限(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吸收合并”)的方案已经上市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于2021年12月20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4021号文核准。

  2、为充分保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吸收合并将向上市公司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并由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工集团”)和/或柳工股份担任本次吸收合并现金选择权的提供方。若有效申报行使本次交易现金选择权的股份数量对应现金对价总额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则将由柳工集团担任本次交易现金选择权提供方;若有效申报行使本次交易现金选择权的股份数量对应现金对价总额超过2亿元(含2亿元),则超过2亿元的部分将由柳工股份担任现金选择权提供方。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可以向本次吸收合并的现金选择权提供方提出收购其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要求。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可以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期内自行以现金选择权价格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2021年5月31日,上市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广西柳工集团机械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其中均投出有效反对票的数量合计为25,832,436股。柳工股份异议股东持有的股份数量为不超过25,832,436股。综上,柳工集团承担现金对价最大值1.83亿元。该金额不超过2亿元,上市公司无需对异议股东进行现金支付。详见本公司于2022年1月6日刊登的《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吸收合并广西柳工集团机械有限公司现金选择权派发及实施的提示性公告》。截至2022年1月5日,即本提示性公告刊登之日的前一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为7.84元/股,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为7.09元/股,相对于现金选择权价格溢价10.58%。若投资者行使现金选择权,将可能导致亏损,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3、上市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柳工、证券代码:000528)将自2022年1月14日开市时起开始停牌,上市公司股票进入现金选择权派发、行权申报、行权清算交收阶段,直至现金选择权申报期结束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后复牌。2022年1月13日为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

  上市公司2021年公司债(债券简称:21柳工01)不停牌。

  除本提示性公告另有定义,本提示性公告中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广西柳工集团机械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释义”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涵义。

  一、本次吸收合并方案

  上市公司拟向柳工有限的全体股东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工集团”)、广西招工服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招工服贸”)、国新双百壹号(杭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双百基金”)、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制造业基金”)、北京诚通工银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诚通工银”)、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信投资”)、广西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一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西国企改革基金”)、常州嘉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州嘉佑”)和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投资”)发行股份,吸收合并柳工有限。上市公司为吸收合并方,柳工有限为被吸收合并方。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上市公司作为存续公司承继及承接柳工有限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柳工有限的法人资格将被注销,柳工有限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将被注销,柳工集团、招工服贸、双百基金、国家制造业基金、诚通工银、建信投资、广西国企改革基金、常州嘉佑、中证投资将成为吸收合并后上市公司的股东。

  本次吸收合并涉及的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吸收合并中发行股份的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与上市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孰高值,最终发行价格确定为7.77元/股。2021年3月25-26日,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预案公布前的最新股本总额1,475,240,8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2.8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2021年5月31日上市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吸收合并的新增股份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7.49元/股。

  根据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并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柳工有限资产评估报告,本次吸收合并标的公司柳工有限100%股权作价742,844.93万元,按照发行价格7.49元/股计算,发行股份数量为991,782,278股。本次交易后,柳工有限持有的柳工股份511,631,463股股票将被注销。

  关于本次吸收合并方案的详细情况,请阅读本公司于2021年12月25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广西柳工集团机械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全文及相关文件,并及时关注本公司发出的相关公告。

  二、现金选择权实施安排

  本次吸收合并上市公司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1月13日,现金选择权派发完毕后即进入申报程序,详见本公司于2022年1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吸收合并广西柳工集团机械有限公司现金选择权派发及实施的提示性公告》。

  截至2022年1月5日,即本提示性公告刊登之日的前一个交易日,柳工股份股票收盘价为7.84元/股,相对于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溢价10.58%,经有效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将以7.09元/股的行权价格获得现金对价。如在定价基准日至现金选择权实施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事项,则现金选择权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若投资者行使现金选择权,将可能导致亏损,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现金选择权派发及实施的预计时间表

  ■

  以上为预计时间表,具体时间以相关公告为准。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太路1号

  邮编:545001

  联系人:黄华琳

  电话:(0772) 3886510、3887266

  传真:(0772) 3691147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证券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工     公告编号:2022-02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吸收合并广西柳工集团机械有限公司现金选择权派发及实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工股份”、“上市公司”、“本公司”)通过向广西柳工集团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工有限”、“标的公司”)的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吸收合并柳工有限(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吸收合并”)的方案已经上市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于2021年12月20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4021号文核准。

  2、为充分保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吸收合并将向上市公司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并由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工集团”)和/或柳工股份担任本次吸收合并现金选择权的提供方。若有效申报行使本次交易现金选择权的股份数量对应现金对价总额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则将由柳工集团担任本次交易现金选择权提供方;若有效申报行使本次交易现金选择权的股份数量对应现金对价总额超过2亿元(含2亿元),则超过2亿元的部分将由柳工股份担任现金选择权提供方。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可以向本次吸收合并的现金选择权提供方提出收购其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要求。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可以全部或部分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

  2021年5月31日,上市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广西柳工集团机械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其中均投出有效反对票的数量合计为25,832,436股。柳工股份异议股东持有的股份数量为不超过25,832,436股。综上,柳工集团承担现金对价最大值1.83亿元。该金额不超过2亿元,上市公司无需对异议股东进行现金支付。

  3、上市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柳工、证券代码:000528)将自2022年1月14日开市时起开始停牌,公司股票进入现金选择权派发、行权申报、行权清算交收阶段,直至现金选择权申报期结束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后复牌。2022年1月13日为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

  上市公司2021年公司债(债券简称:21柳工01)不停牌。

  4、上市公司股东行使现金选择权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自柳工股份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即上市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9日)起,作为有效登记在柳工股份名册上的股东;(2)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次吸收合并方案的相关议案和就关于合并双方签订合并协议的相关议案表决时均投出有效反对票;(3)持续持有代表该反对权利的股票直至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4)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期内成功履行申报程序。在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至现金选择权实施日期间,异议股东发生股票卖出行为(包括被司法强制扣划)的,享有现金选择权的股份数量相应减少;异议股东发生股票买入行为的,享有现金选择权的股份数量不增加。

  若本次吸收合并最终不能实施,异议股东不能行使该等现金选择权,异议股东不得就此向合并双方主张任何赔偿或补偿。

  5、上市公司现金选择权派发完毕后,即进入申报程序。获得现金选择权的异议股东可在申报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申报日另行公告)内以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按照现金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全部或部分行使现金选择权,相应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过户给现金选择权提供方,该等行使现金选择权的异议股东无权再就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向上市公司或任何同意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股东主张权利。其中:

  (1)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期截止日,对于已经设定了质押、其他第三方权利、被司法冻结或法律法规限制转让的其他情形的股份,未经合法程序取得质权人、第三方或有权机关相关的书面同意或批准,异议股东不得行使现金选择权。

  (2)已提交上市公司股票作为融资融券交易担保物的异议股东,须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期截止日前将上市公司股票从证券公司客户信用担保账户划转到其普通证券账户中,方能行使现金选择权。

  (3)已开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异议股东需要申报现金选择权的,应不晚于现金选择权申报截止日前办理完毕提前购回手续,方能行使现金选择权。前述股东应在申报现金选择权的同时,将所涉股份进行初始交易和购回交易已完成的相关证明文件送达或扫描、传真至本公司,本公司联系方式见“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无法提供、未完整提供或未按时提供证明文件的股东将无法行使现金选择权。

  6、本次上市公司现金选择权所含权利的Delta值的绝对值低于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选择权业务指引(2011年修订)》,本公司将采用手工申报方式提供现金选择权,现金选择权的申报、结算均通过手工方式完成。手工行权的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后文“三、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方式”之“(一)行权确认”。

  7、截至2022年1月5日,即本提示性公告刊登之日的前一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为7.84元/股,现金选择权价格为7.09元/股,上市公司股价相对于现金选择权价格溢价10.58%,经有效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将以7.09元/股的行权价格获得现金对价。自上市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第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该请求权实施日,如上市公司股票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则上述现金选择权的现金对价将做相应调整。若投资者行使现金选择权,将可能导致亏损,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8、本提示性公告仅对现金选择权派发具体安排及申报行权的有关事宜作出说明,不构成对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建议,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待现金选择权派发完毕后,公司将另行公告现金选择权申报行权的具体时间安排。

  关于本次吸收合并方案的详细情况,请阅读上市公司于2021年12月25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广西柳工集团机械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全文及相关文件,并及时关注上市公司发出的相关公告。

  一、有权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

  上市公司股东行使现金选择权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自柳工股份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即上市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9日)起,作为有效登记在柳工股份名册上的股东;(2)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次吸收合并方案的相关议案和就关于合并双方签订合并协议的相关议案表决时均投出有效反对票;(3)持续持有代表该反对权利的股票直至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4)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期内成功履行申报程序。

  在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至现金选择权实施日期间,异议股东发生股票卖出行为(包括被司法强制扣划)的,享有现金选择权的股份数量相应减少;异议股东发生股票买入行为的,享有现金选择权的股份数量不增加,该等股份不享有现金选择权;异议股东在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至现金选择权实施日期间先卖出后又买入的股票不得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

  若本次吸收合并最终不能实施,异议股东不能行使该等现金选择权,异议股东不得就此向合并双方主张任何赔偿或补偿。

  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期截止日,对于持有的已经设定了质押、其他第三方权利、被司法冻结或法律法规限制转让的其他情形的股份,未经合法程序取得质权人、第三方或有权机关相关的书面同意或批准,该等股东不得行使现金选择权。

  已提交上市公司股票作为融资融券交易担保物的异议股东,须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期截止日前将上市公司股票从证券公司客户信用担保账户划转到其普通证券账户中,方能行使现金选择权。

  已开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异议股东需要申报现金选择权的,应不晚于现金选择权申报截止日前办理完毕提前购回手续,方能行使现金选择权。前述股东应在申报现金选择权的同时,将所涉股份进行初始交易和购回交易已完成的相关证明文件送达或扫描、传真至本公司,本公司联系方式见“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无法提供、未完整提供或未按时提供证明文件的股东将无法行使现金选择权。

  获得现金选择权的异议股东可在申报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申报日另行公告)内以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按照现金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全部或部分行使现金选择权,相应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过户给现金选择权提供方。

  二、现金选择权的基本条款

  (一)现金选择权的代码及简称

  代码:038038

  简称:柳工LGP1

  (二)现金选择权的标的证券

  标的证券代码:000528

  标的证券简称:柳工

  (三)现金选择权的派发方式

  现金选择权的派发以本次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13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的证券账户在各个交易单元持有的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票数量派发。

  1、现金选择权将以现金选择权目标股东投票时使用的证券账户为单位派发。

  2、如果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的证券账户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交易单元(证券公司营业部),且在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均持有本公司股票,则现金选择权的派发以本次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该股东的证券账户在各个交易单元持股数量,按照持股数量大小排序依次派发,直至实际派发数量等于该股东应享有的现金选择权数量。

  (四)现金选择权的派发比例及数量

  柳工股份股东所持每1股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票将获派1份现金选择权权利。根据柳工股份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情况,本次现金选择权最高派发数量不超过25,832,436份,最终派发数量待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后经核定的数量为准。

  (五)现金选择权的上市安排

  不上市交易。

  (六)现金选择权的行权比例

  行权比例为1:1,即现金选择权持有人每持有1份该等权利有权向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出售1股公司股份。

  (七)现金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现金选择权的行权价格为7.09元/股。如在定价基准日至现金选择权实施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则现金选择权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八)现金选择权的申报方式

  采用手工申报的方式。

  (九)现金选择权的申报期间

  申报日(申报期为五个交易日,具体日期另行公告)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

  (十)到期后未行权权利的处置

  现金选择权申报期结束后,未申报行权的现金选择权将予以注销。

  三、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方式

  (一)行权确认

  1、现金选择权手工申报期间,拟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应当填写并签署《投资者手工申报行权确认书》(格式另行公告)。

  2、拟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将上述确认书和有关证明材料(法人股东:包括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证券账户复印件、2022年1月13日收市后的持股凭证(需经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确认);个人股东:包括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复印件、2022年1月13日收市后的持股凭证(需经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确认))以及相关证券账户在审议本次吸收合并方案的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至本次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期间(即2021年5月19日至2022年1月13日)交易柳工股份股票的交易记录(需经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确认),在规定的申报期间内以传真、邮寄方式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交。邮寄方式的到达签收时间需在有效申报时间内(申报时间另行公告)。上述资料提交不全的,视为无效申报。

  (二)行权前的确认事项

  1、符合条件的股东可选择全部或部分行使现金选择权。

  2、在申报现金选择权行权前,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应当确认其拟行权的数量不超过其证券账户中拥有的现金选择权权利数量,且证券账户中有足额的本公司股份。对于已经设定了质押、其他第三方权利、被司法冻结或法律法规限制转让的其他情形的股份,应经合法程序取得质权人、第三方或有权机关相关的书面同意或批准,并且应于申报前解除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如果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在申报期间内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数量大于其证券账户中实际持有的未冻结及未质押的股份数量,则有效申报数量为该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实际持有的未冻结及未质押的股份数量;如果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在申报期间内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数量等于或小于其证券账户中实际持有的未冻结及未质押的股份数量,则有效申报数量为申报的现金选择权数量。

  3、除司法强制扣划以外,已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不得再行转让或在其上设定质押或其他第三方权利;若已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被司法强制扣划的,则该部分股份已申报行使的现金选择权自司法扣划发生时起无效。

  4、已提交上市公司股票作为融资融券交易担保物的异议股东,须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期截止日前将上市公司股票从证券公司客户信用担保账户划转到其普通证券账户中,方能行使现金选择权。

  5、已开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异议股东需要申报现金选择权的,应不晚于现金选择权申报截止日前办理完毕提前购回手续,方能行使现金选择权。前述股东应在申报现金选择权的同时,将所涉股份进行初始交易和购回交易已完成的相关证明文件送达或扫描、传真至本公司,本公司联系方式见“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无法提供、未完整提供或未按时提供证明文件的股东将无法行使现金选择权。

  6、如果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在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至现金选择权申报期截止日期间进行转托管等可能导致现金选择权目标股东证券账户托管交易单元(证券公司营业部)变更的行为,将导致现金选择权目标股东无法行权,因此特别建议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在上述期间避免转托管等可能导致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证券账户所在交易单元变更的行为。

  (三)行权期间股票交易

  现金选择权申报期间公司股票停牌。

  (四)行权结算的具体流程

  行权成功后,将计减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证券账户中相应数量的现金选择权权利和本公司股份;合格申报的现金选择权所涉及的股份划拨过户至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名下后3个交易日内,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将按照现金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向相关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所指定的账号支付现金并同时代扣股票划拨过户所产生的相应税费。

  (五)申报期满后,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证券账户中未行权的现金选择权将予以注销

  (六)税费

  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通过手工方式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或撤回现金选择权行权申报所产生的任何费用自行承担。现金选择权提供方根据行权股份划拨申请的股份数量,向相应的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代收行权股票过户费。因行使现金选择权而产生的相关税费,由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现金选择权提供方等主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规定承担,如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对此没有明确规定,则各方将参照市场惯例协商解决。

  四、现金选择权提供方

  现金选择权的提供方为柳工集团和/或柳工股份,若有效申报行使本次交易现金选择权的股份数量对应现金对价总额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则将由柳工集团担任本次交易现金选择权提供方;若有效申报行使本次交易现金选择权的股份数量对应现金对价总额超过2亿元(含2亿元),则超过2亿元的部分将由柳工股份担任现金选择权提供方。

  2021年5月31日,上市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广西柳工集团机械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其中均投出有效反对票的数量合计为25,832,436股。柳工股份异议股东持有的股份数量为不超过25,832,436股。综上,柳工集团承担现金对价最大值1.83亿元。该金额不超过2亿元,上市公司无需对异议股东进行现金支付。柳工集团信誉良好,融资能力较强,具备提供现金选择权的履约能力。

  五、现金选择权派发及实施的预计时间表

  ■

  以上为预计时间表,具体时间以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相关权利的说明

  虽然本次吸收合并为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提供了现金选择权,但并不意味着强制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必须接受本提示性公告中的行权价格并相应申报股份,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可以选择按本提示性公告中的价格将相应股份转让给现金选择权提供方,或者选择继续持有上市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太路1号

  邮编:545001

  联系人:黄华琳

  电话:(0772) 3886510、3887266

  传真:(0772) 3691147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证券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工    公告编号:2022-03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连续停牌直至现金选择权实施完毕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柳工、证券代码:000528)将自2022年1月14日起开始停牌,直至现金选择权申报期结束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后复牌。

  重要提示: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工股份”、“上市公司”、“本公司”)已于2022年1月6日刊登《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吸收合并广西柳工集团机械有限公司现金选择权派发及实施的提示性公告》。经申请,本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柳工、证券代码:000528)将自2022年1月14日开市时起开始停牌,本公司股票进入现金选择权派发、行权申报、行权清算交收阶段,直至现金选择权申报期结束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后复牌;本公司2021年公司债(债券简称:21柳工01)不停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一、现金选择权的派发与实施

  柳工股份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1月13日,现金选择权派发完毕后即进入申报程序。获得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可在申报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申报日另行公告)内以其所持有的柳工股份股票按照现金选择权价格全部或部分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相应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过户给本次吸收合并现金选择权的提供方。

  截至2022年1月5日,即本提示性公告刊登之日的前一个交易日,柳工股份股票收盘价为7.84元/股,现金选择权价格为7.09元/股,本公司股价相对于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溢价10.58%,经有效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将以7.09元/股的行权价格获得现金对价。如在定价基准日至现金选择权实施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事项,则现金选择权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若投资者行使现金选择权,将可能导致亏损,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投资者欲了解本次现金选择权派发及实施的详情,应阅读本公司于2022年1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吸收合并广西柳工集团机械有限公司现金选择权派发及实施的提示性公告》全文及相关文件,并及时关注本公司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连续停牌安排

  经本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柳工、证券代码:000528)将自2022年1月14日开始停牌,此后柳工股份股票将进入现金选择权派发、行权申报、行权清算交收阶段,直至现金选择权申报期结束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后复牌;本公司2021年公司债(债券简称:21柳工01)不停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关于本次吸收合并方案的详细情况,请阅读本公司于2021年12月25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广西柳工集团机械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全文及相关文件,并及时关注本公司发出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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