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2022-002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1年12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 12月 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登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公司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2021年6月17日至 2021年12月16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本激励计划所有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情形。
三、核查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在本次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参与人员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01月06日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2022-003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月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东方大道988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钱群山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2人,董事钱群英女士、蒋中先生、陈颐女士,独立董事沈一开先生、张旭先生、陈峰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部分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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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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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1-3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议案1-7项对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单独计票。全部议案均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何嘉、王省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江苏吴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