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1月0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精装”“公司”)有关人员进行了2021年持续督导培训,本次培训采取现场方式。本次持续督导培训情况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培训保荐代表人:张天亮

  (三)培训时间:2021年12月22日

  (四)培训对象:中天精装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五)培训内容:上市公司的市值管理及价值管理,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及具体要求,包括披露要求、内幕交易的防范、法律责任等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在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予以积极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机构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对中天精装进行了2021年持续督导培训,保荐机构认为:通过本次培训,中天精装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信息披露、以及上市后再融资方式、市值管理等方面有了更加明确的认识。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22年1月5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天精装

  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上市公司注意事项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我公司作为贵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的有关要求,对贵公司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经过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本公司认为:2021年,贵公司在公司治理、内控制度、三会运作、信息披露、独立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募集资金使用、经营状况等重要方面总体运行良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相关要求。

  依照现行法律法规、公司制度和公司及市场的运行情况,本次现场检查工作中暂未发现贵公司存在重大的不规范需要整改的问题。

  附件:《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5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天精装

  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

  ■

  ■

  ■

  

  保荐代表人:邓淑芳              张天亮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5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