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本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审议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本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均包含本数)的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82.56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本公司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本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的长期服务计划,本次回购期限为自本次回购方案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回购的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本公司现将本次回购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本次回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A股股份77,765,09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2541%,已支付的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3,899,441,135.30元(不含交易费用),最低成交价格为人民币48.18元/股,最高成交价格为人民币51.96元/股。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本次回购方案。
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