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人民币6,000万元购买永丰县敏桂信息产业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敏桂信息”)、永丰县华佳信息产业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佳信息”)合计持有的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汇群”、“标的公司”)4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
2021年12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进展公告》,芯汇群已完成相关股权的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已完成将本次交易标的股权过户至公司名下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上述事项详情参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2021年12月2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1)、《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02)及相关公告。
二、交易进展
(一)签署《工作备忘录》情况
2021年12月30日,公司与敏桂信息、华佳信息、芯汇群签署了《工作备忘录》,就《股权转让协议》中的“5.1 第一次支付”进行调整,并达成备忘录如下:
1、各方同意: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股权转让款1,200万元,其中支付给敏桂信息1,050万元,支付给华佳信息150万元;于2022年1月28日前支付股权转让款2,000万元,其中支付给敏桂信息1,750万元,支付给华佳信息250万元。
2、本工作备忘录为《股权转让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是对《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与修改,除补充与修改的条款外,《股权转让协议》的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各方当事人同意继续信守。
(二)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分别向敏桂信息支付股权转让款1,050万元、向华佳信息支付股权转让款150万元,完成《股权转让协议》及《工作备忘录》中约定的第一笔股权转让款的支付。
三、其他
公司将持续跟进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