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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0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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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70 证券简称:浙江富润 公告编号:2022-001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自愿追加业绩承诺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自愿追加业绩承诺情况

  2018年11月26日,公司收到股东江有归、付海鹏自愿追加出具的《关于自愿追加业绩承诺的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作为公司收购杭州泰一指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一指尚”)100%股权的重要交易对方,为体现对泰一指尚未来经营业绩的信心,进一步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权益,自愿且不可撤销的承诺如下:

  1、追加泰一指尚2019年、2020年两年业绩承诺,其中2019年净利润不低于1.59亿元,2020年净利润不低于2.07亿元。上述净利润是指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如泰一指尚2019年和/或2020年实现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本人将以现金或股票等方式补足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之间的差额。”

  二、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泰一指尚2019年度审计报告》,泰一指尚2019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75,383,646.54元,与承诺净利润之间的差额为83,616,353.46元,未能完成江有归、付海鹏自愿追加的2019年度业绩承诺。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泰一指尚2020年度审计报告》,泰一指尚2020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5,120,606.46元,与承诺净利润之间的差额为181,879,393.54元,未能完成江有归、付海鹏自愿追加的2020年度业绩承诺。

  三、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的进展情况

  2020年11月13日,公司与江有归、付海鹏签署《关于自愿追加业绩承诺的承诺函之补充约定》,由江有归、付海鹏于2021年12月31日前以现金方式向公司支付2019年度业绩补偿款83,616,353.46元。公司已于2021年12月15日、2021年12月30日分别向江有归、付海鹏发送了《关于自愿追加业绩承诺处理事项的告知函》和《关于尽快履行自愿追加业绩承诺事项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上述业绩补偿款。

  公司将持续督促江有归、付海鹏履行自愿追加业绩承诺的补偿义务,催促其尽快支付2019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款及确定后续支付计划,必要时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公司将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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