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彭晓伟先生、吴端明先生、蔡城先生、蔡思维女士、简永藩先生、张家壶先生、张海忠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06月0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董事关联人、监事及离任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董事、总经理彭晓伟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吴端明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蔡城先生,监事蔡思维女士,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黄淦雄先生的关联人简永藩先生,持股5%以上股东、副董事长黄锦禧先生的关联人张家壶先生,离任高级管理人员张海忠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304,32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3642%),减持期间为2021年07月0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近日公司分别收到股东彭晓伟先生、吴端明先生、蔡城先生、蔡思维女士、简永藩先生、张家壶先生、张海忠先生提交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了股东简永藩先生实施股份减持外,股东彭晓伟先生、吴端明先生、蔡城先生、蔡思维女士、张家壶先生、张海忠先生均未实施股份减持,上述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股东简永藩先生减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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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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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总股本358,131,567股保持不变。
2.本公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一)股东彭晓伟先生、吴端明先生、蔡城先生、蔡思维女士、简永藩先生、张家壶先生、张海忠先生减持股份事项未违反相关承诺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股东彭晓伟先生、吴端明先生、蔡城先生、蔡思维女士、简永藩先生、张家壶先生、张海忠先生减持股份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承诺之行为;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股东彭晓伟先生、吴端明先生、蔡城先生、蔡思维女士、简永藩先生、张家壶先生、张海忠先生减持股份总数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数量之内,本次减持期限届满。
(三)股东彭晓伟先生、吴端明先生、蔡城先生、蔡思维女士、简永藩先生、张家壶先生、张海忠先生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本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构成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三、备查文件
股东彭晓伟先生、吴端明先生、蔡城先生、蔡思维女士、简永藩先生、张家壶先生、张海忠先生提交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