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执行董事、行长张荣森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执行董事、行长张荣森先生。
2、增持目的:基于对本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价值认可。
3、增持时间:2022年1月4日。
4、增持数量、价格及金额:本次增持本公司A股股份28.41万股,价格3.52元/股,增持金额100万元人民币。
5、增持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本公司A股股票。
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7、本次增持前后持股变动情况:本次增持前持有A股数量为738,000股,本次增持后持有A股数量为1,022,1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048%。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
2、本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增持的公司股份进行管理,并督促上述增持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股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