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A股配股简称:青银A1配;A股配股代码:082948;A股配股价格:3.20元/股。
2.本次A股配股缴款起止日期:2022年1月5日(R+1日)至2022年1月11日(R+5日)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正常交易时间,请股东注意申购时间。
3.本次A股配股网上认购期间(即缴款起止日期间:2022年1月5日(R+1日)至2022年1月11日(R+5日))本行A股股票停牌,2022年1月12日(R+6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对本次A股配股进行网上清算,本行A股股票继续停牌,2022年1月13日(R+7日)公告A股配股结果,本行A股股票复牌交易。
4.本行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日期为2021年12月30日(R-2日)的《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股配股说明书摘要》,本次发行的A股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其他相关资料可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相关内容。
5.本次A股配股上市时间在A股配股发行成功后根据深交所的安排确定,将另行公告。
6.本次A股配股方案经本行2021年2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经2021年3月26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A股配股申请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召开的2021年第128次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21〕3932号文核准。
一、A股配股发行的基本情况
1.A股配股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1.00元。
3.A股配售比例及数量:本次A股配股以A股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4日(R日)深交所收市后本行A股总股本2,746,655,020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全体A股股东配售,共计可配A股股份数量823,996,506股。
本行为内地与香港股市互联互通标的公司,需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安排向香港投资者配股。内地与香港对于零碎股份的处理方式可能存在差异,特提请投资者注意。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2021年5月修订版)》的有关规定处理,配股过程中产生不足1份的零碎配股权证,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循环进位给数量大的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1份;香港投资者通过内地与香港互联互通机制安排持有本行股份并参与本次配股的,对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部分,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将根据中央结算系统有关规则的规定将该等零碎股份的数额调整至整数单位。
4.募集资金的数量及用途:本次A股、H股配股合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亿元(含50.0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本行的核心一级资本,提高本行资本充足率,支持本行未来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增强本行的资本实力及竞争力。
5.配股价格:3.20元/股,A股配股代码为“082948”,A股配股简称为“青银A1配”。
6.A股配股发行对象:指截至2022年1月4日(R日)深交所收市后,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全体A股股东。
7. A股配股发行方式:本次A股配股对无限售条件A股股东及有限售条件A股股东全部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8. A股配股承销方式:代销。
9. 本次A股配股主要日期和停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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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以上时间均为正常交易日;
2. 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联席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二、A股配股的认购方法
1. A股配股缴款时间
2022年1月5日(R+1日)起至2022年1月11日(R+5日)的深交所正常交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A股配股认购权。
2.A股配股缴款方法
A股股东于A股配股缴款期内可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营业部现场委托等方式,在股票托管券商处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A股配股缴款手续。A股配股代码“082948”,A股配股简称“青银A1配”,配股价格3.20元/股。A股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至A股配股股权登记日所持A股股数乘以配股比例(0.30)。
本行为内地与香港股市互联互通标的公司,需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安排向香港投资者配股。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2021年5月修订版)》的有关规定处理,配股过程中产生不足1份的零碎配股权证,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循环进位给数量大的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1份,请投资者仔细查看“青银A1配”可配证券余额。香港投资者通过内地与香港互联互通机制安排持有本行股份并参与本次配股的,对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部分,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将根据中央结算系统有关规则的规定将该等零碎股份的数额调整至整数单位。
在A股配股缴款期内,A股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A股配股总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可配A股股票数量限额。原A股股东所持A股股份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营业部的,分别到相应的营业部认购。
3.A股配股缴款地点
A股股东于缴款期内凭本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股东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在股票托管券商处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A股配股缴款手续,也可于缴款期内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等方式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A股配股缴款手续。投资者所持股份如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营业部,分别到相应的营业部认购。
三、发行人、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及联席主承销商
1.发行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少泉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青岛银行大厦
联系部门:董监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2-6860 2189
2.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部门:股票资本市场部
电话:010-60833699
3.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如军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联系部门: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6505 1166
4.联席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峰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证券大厦
联系部门: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5901 3837
5.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霍达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联系部门:股票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6084 0820
特此公告。
发行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