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2-001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方盛制药”)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初始确认的各类政府补助总额为1,075.23万元,上述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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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助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公司划分上述各类政府补助,并确认和计量上述事项,对公司影响如下表所示(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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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收到的上述政府补助有利于公司发展,对公司2021年度损益和资产均有有利影响,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21年度损益的影响最终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4日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2-002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张庆华先生在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信证券”)办理完成了1,120.363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1%)公司股份解除质押手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庆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56,019,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429,429,720股)的36.33%;张庆华先生质押的公司股份总数为124,521,900股,占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9.81%,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张庆华先生控股的湖南开舜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堆龙德庆共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共生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4,434,875股,共生投资质押的公司股份总数为0股;综上,张庆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共生投资合计持有公司170,454,375股,以此计算,张庆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共生投资合计质押的公司股份总数为124,521,900股,占持股总数的73.05%;
●张庆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共生投资合计质押的公司股份总数占持股总数的比例未超过80%,整体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出现平仓或被强制平仓风险。
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张庆华先生通知,其已于2021年12月31日办理完成了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相关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解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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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暂无再次进行股权质押融资的计划。在实际进行股权质押融资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庆华先生累计质押股份(直接持股部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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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庆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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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4日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2-003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参与投资设立的并购基金
出资份额变更等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同系方盛(珠海)医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同系珠海”)同意优先级有限合伙人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信证券”)将持有同系珠海4,829.39万份财产份额(已实缴出资4,829.39万元)退伙;
●本次部分财产份额退伙完成后,同系珠海出资份额将减少至47,065.83万元。除合伙人财信证券退伙外,包括公司在内的其他合伙人认缴出资份额不变,公司持有同系珠海财产份额比例将由19.27%增加至21.25%。
2021年12月31日,公司接到同系珠海函告,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人财信证券持有同系珠海4,829.39万份财产份额(已实缴出资4,829.39万元)退伙,且将合伙企业存续期及出资期限变更等事项,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同系珠海本次出资份额变更情况
(一)同系珠海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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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系珠海各合伙人认缴与实际出资情况(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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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出资份额退伙情况
1、同系珠海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人财信证券持有同系珠海4,829.39万份财产份额(已实缴出资4,829.39万元)退伙。本次退伙完成后,同系珠海出资份额将减少至47,065.83万元,公司持有同系珠海财产份额比例将由19.27%增加至21.25%。
2、本次部分出资份额退伙完成后,合伙人具体出资情况如下表(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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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同系珠海其他事项
同系珠海将持有的湖南珂信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珂信”)21.46%的股权以人民币20,802万元转让给湖南珂信股东陈历宏先生或其指定关联方。根据《转让协议》的付款约定,股权转让款将分四期支付,目前受让方已支付第一期款项5,000万元,暂未支付第二期款项,同系珠海已与湖南珂信就付款事宜进行协商并催收,本次财信证券退伙资金来源为转让湖南珂信股权的第一期款项(详见公司2021-025、045号公告)。
三、合伙企业存续期及出资期限变更
1、合伙企业存续期限变更至2026年1月31日。
2、合伙人珠海汇智新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智新元”)、北京同系未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同系未来”)、同系(泰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系泰兴”)的认缴出资期限变更为2026年1月31日前缴足。
四、签署的同系珠海(协议中称为“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修正案》情况
根据2021年12月31日各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变更合伙企业合伙期限、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截止日、有限合伙人汇智新元的认缴出资额和财信证券退伙,并决定对同系珠海合伙协议作如下修改:
(一)第九条原为:“第九条合伙企业存续期至2021年5月31日。”现修正为:“第九条合伙企业存续期至2026年1月31日。”
(二)第十一条原为:
“第十一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普通合伙人:同系泰兴以货币出资60万元,总认缴出资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1%,认缴出资于2021年5月31日前缴足。
2、有限合伙人:方盛制药以货币出资10,000万元,总认缴出资1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6.67%,认缴出资于2021年5月31日前缴足。
3、有限合伙人:汇智新元以货币出资9,400万元,总认缴出资9,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5.67%,认缴出资于2021年5月31日前缴足。
4、有限合伙人:同系未来以货币出资540万元,总认缴出资5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90%,认缴出资于2021年5月31日前缴足。
5、有限合伙人:财信证券以财兴2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作为资金来源,以货币出资40,000万元,总认缴出资4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6.67%,认缴出资于2021年5月31日前缴足。
现修正为:
“第十一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普通合伙人:同系泰兴以货币出资60万元,总认缴出资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13%。认缴出资于2026年1月31日前缴足。
2、有限合伙人:方盛制药以货币出资10,000万元,总认缴出资1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1.25%,已实缴出资10,000万元。
3、有限合伙人:汇智新元以货币出资36,465.83万元,总认缴出资36,465.8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7.48%。认缴出资于2026年1月31日前缴足。
4、有限合伙人:同系未来以货币出资540万元,总认缴出资5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14%。认缴出资于2026年1月31日前缴足。”
(三)删除“第三十四条财信证券作为财兴2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对本合伙企业的出资来源于财兴2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之委托人交付的资金;本协议项下属于财信证券的一切权利及义务均最终归属于财兴2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人享有及承担。财信证券不以其自身财产或者其管理的其他客户资产对本协议承担任何责任。”
五、本次份额变动的原因及其他情况说明
同系珠海在引入财信证券优先级份额时,全体合伙人已经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自成立之日起满四年(其中投资期三年,退出期一年)之日止,经前次延期,同系珠海合伙期限已于2021年5月31日期满。此外,受《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影响,使优先级份额持有人财信证券调整其对外投资策略,需要逐步退出合伙企业,故财信证券决定将持有的4,829.39万份财产份额全部退伙。
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同系珠海合伙人份额变化完成后,同系珠海出资份额将减少至47,065.83万元,公司与劣后级合伙人持有同系珠海财产份额比例将相应增加,且同系珠海将不再新增对外投资,因此,财信证券退伙不会损害公司作为次级合伙人的权益。对于同系珠海应收陈历宏先生或其指定关联方股权转让款事项,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进展,并要求同系珠海及时进行催收。
公司后续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4日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2-004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以上股东方锦程先生持有的公司21,427,203股股票被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武汉中院”)强制执行过户到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名下。本次权益变动属于非交易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方锦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将从5.01%减少至0.02%,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公司于2022年1月4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方锦程先生发来的《权益变动告知函》,现将相关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方锦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513,2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1%。
公司分别于2021年11月18日、2021年12月2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关于公司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详见公司2021-107、128号公告),方锦程先生在天风证券办理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发生违约(因其他诉讼被冻结而无法及时减持履约),武汉中院为了执行诉讼判决,于2021年12月16日上午10时至2021年12月17日上午10时(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公司股东方锦程先生持有的公司21,427,203股无限售流通股票,但因无人竞买而流拍。2021年12月17日,武汉中院出具《执行裁定书》【(2021)鄂01执恢208号之一】裁定将第一次拍卖保留价117,560,349.26元抵偿债务,此外并将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发放至方锦程先生股票账户的现金红利1,757,898元一并划扣,上述21,427,203股股票过户手续已于2021年12月31日办理完成。
本次权益变动后,方锦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本次权益变动后,方锦程先生持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低于5%,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的情况。
二、其他情况说明
方锦程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亦非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上述股东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将在本公告披露的次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减持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