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文旭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内不得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60,8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24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文旭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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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旭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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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相关规定及其承诺,王文旭先生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表中,“本次减持后(2022年1月4日)持有股份”列中的股份数可能存在1股差异,系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新的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姜俊晓先生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窗口期内不得减持)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8,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04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姜俊晓先生尚未实施减持计划,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股份减持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