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吉林市国有资本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22年1月4日,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股东吉林市国有资本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发集团”)出具的《关于吉发集团所持化纤股份公司股权解除冻结及司法轮候冻结生效的情况说明》,吉发集团所持公司171,834,911股股权被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解除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冻结及再冻结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解除冻结的基本情况
■
(二)本次新增冻结股份情况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吉发集团正在积极与相关方沟通,力争尽快妥善解决司法冻结问题。本次股东股份解除冻结及再冻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将会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积极协助相关股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吉发集团出具的《关于吉发集团所持化纤股份公司解除冻结及司法轮候冻结生效的情况说明》
2.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