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概述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前提下,本着审慎原则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募投项目建设,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具体情况如下:
(一)近日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2021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的定期存款业务进行现金管理:
(1)开户日:2021年12月31日
(2)到期日:2022年3月31日
(3)利率:3.65%
(4)金额:7,000万
(5)资金来源: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二)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于2021年5月26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1)下一笔新的授权额度得到批复,或(2)2022年6月30日两者中较早之日有效,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已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截至本公告对外披露日,未到期的现金管理占用额度在公司审批额度内,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联交易说明
公司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受托方)情况介绍
公司的交易对方为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其基本情况如下:
1、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118号中建大厦第一层103单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上市)
负责人:冯寅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业务;总行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否
三、风险控制措施
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理财产品进行投资。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组织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报告公司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董事会应当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4、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5、相关银行存款业务服务协议及开户证实书。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附件1:截至本公告对外披露日尚未到期的闲置募集资金通过定期存款业务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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