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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法国巴黎商业法庭的判决书,相关情况具体如下:
一、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杭州万事利丝绸科技有限公司和杭州万事利丝绸数码印花有限公司(以下合并简称“万事利公司”)与SAS LVMH METIERS D'ART、SOFPAR 126和SOFPAR 128(以下合并简称“LVMH公司”)于2018年8月签订合作协议,双方约定由公司向LVMH公司排他地(即未经LVMH同意,不得与其直接竞争对手签订与双面印花工艺相关的协议)提供公司拥有的双面印花工艺相关的设备、技术、培训等服务,以协助LVMH集团旗下奢侈品公司推出带有“万事利”相关标识的产品。公司已按合同履行义务,并交付设备和技术,对人员进行了培训,相关产品已在LVMH集团旗下Dior(迪奥)品牌产品上运用,按约定带有“万事利”标识的产品已在全球市场进行销售。
2019年5月24日,LVMH公司向巴黎商事法院提起诉讼,涉及金额总计约177.62万欧元。公司2020年3月已进行反诉,并计划后续补充反诉请求或提起新诉讼,要求LVMH公司继续按合同约定支付设备转让和技术服务费余款,并赔偿相应的损失,具体内容详见《招股说明书》。
二、诉讼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判决书,法国当地时间2021年12月9日,法国巴黎商业法庭就公司与LVMH公司的诉讼案件做出判决,主要内容如下:
命令LVMH公司向万事利公司归还两台喷墨打印机,同时万事利公司向LVMH 公司归还395,977欧元的购置机器费和利息;
命令万事利公司向LVMH公司赔偿损失费用20,500欧元,支付利润损失及过时库存、停产等损失307,435欧元;
命令LVMH 公司向万事利公司支付协议项下所欠的费用12,175欧元和利息,支付服务费、差旅费和住宿费等费用合计57,967.25欧元和利息;
命令万事利公司向LVMH公司支付75,000欧元法律诉讼费用;
命令万事利公司支付包括法院登记处收回的费用,金额为223.62欧元。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外,公司及控制下属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根据判决结果,法国巴黎商业法庭驳回LVMH公司总计约177.62万欧元诉求中的部分诉求并支持了万事利公司的部分反诉诉求。经万事利公司与LVMH公司应付款相抵后,万事利公司需支付LVMH公司合计728,769.75欧元(根据2022年1月4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人民币兑欧元中间汇率,折合人民币约525万元)并支付相关利息,本判决为一审判决,最终生效判决结果尚无法确定。诉讼发生后,公司已根据谨慎性原则在2020年年报中将预收的机器转让款、人员培训费等款项列示在预收账款中,折合人民币406.44万元,并计提了预计诉讼损失266.67万元。由于公司以前年度未确认机器转让、人员培训等收入且已经计提了预计负债,该事项预计不会对2021年度利润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将根据案件执行情况和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其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影响以日后实际发生额为准。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案件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判决书》
特此公告。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