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投资概述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解决贸易核心痛点,完善贸易金融服务,加快公司业务转型,推动进出口贸易生态集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义乌中国小商品城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城金控”)共同出资设立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理公司”),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临2021-029)。
二、投资进展
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下发的《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同意设立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同意设立保理公司,《批复》主要内容及保理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一)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由公司出资12000万元人民币,占比60%;由商城金控出资8,000万元人民币,占比40%。
(二)住所:浙江省义乌市银海路399号国际商务中心20楼2009室。
(三)业务范围:商业保理业务。包括: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和催收,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与本公司业务相关的非商业性坏账担保,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
(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朱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倪龚炜、高鉴任董事,姚冬梅任监事,陈鑫任副总经理,陈亚楠任财务负责人。
三、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保理公司尚需办理工商登记,公司将根据《批复》要求办理相关工商登记事宜。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