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刘冀鲁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提示: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3),监事刘冀鲁先生计划以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期间自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减持数量不超过14,000,000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监事刘冀鲁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日收到监事刘冀鲁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告知函》,截至2021年12月31日,监事刘冀鲁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刘冀鲁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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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集中竞价交易的减持价格区间为68.80元/股-70.35元/股。
二、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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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本次减持后持股比例考虑了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新增股本数据。
注3:上表中刘冀鲁先生合计持有的股份数包括其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从二级市场增持间接持有的无限售条件股份678,284股。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刘冀鲁先生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刘冀鲁先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刘冀鲁先生实际减持情况与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计划减持数量。
2、本次减持的股东刘冀鲁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 备查文件
1、刘冀鲁《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