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以发行股份、定向可转债(或)并支付现金的方式拟收购四川远丰森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丰森泰”)不低于80%的股权;同时,公司拟发行股份或定向可转债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经初步判断,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确保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九丰能源,证券代码:605090)自2021年1月4日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累计不超过10个交易日。
停牌期间,公司将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停牌期限届满前,及时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定要求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重组预案,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二、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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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包括但不限于New Sources Investment Limited、李婉玲、李鹤、成都万胜恒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彭嘉炫、洪青、高道全、西藏君泽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韩慧杰、高晨翔、杨小毅、李小平、刘志腾(以下合称“交易对方”)。上述交易对方持有远丰森泰股权比例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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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方式
公司拟向上述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定向可转债(或)并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远丰森泰不低于80%的股权,购买完成后公司将取得远丰森泰控制权,同时拟发行股份或定向可转债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交易方式、交易方案以后续披露的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相关信息为准。
三、本次交易的意向性文件
2022年1月3日,公司与前述13名交易对方签署了关于本次交易的《资产重组意向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交易概述
1、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定向可转债(或)并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持有的远丰森泰股权,以达到控股远丰森泰的目标。
2、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应以公司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3、公司为购买标的资产而向远丰森泰股东发行股份、定向可转债的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法律法规并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
4、公司将按照现行规则募集配套资金,具体募集配套融资金额和相关条款将在正式披露的文件中进行具体说明。
(二)交易安排
1、在本协议签署后,公司将对远丰森泰的财务状况、法律事务及业务潜力等事项进行尽职调查。远丰森泰及其股东应配合甲方的尽职调查。
2、公司根据需要安排交易双方共同认可的审计和评估机构对远丰森泰进行审计和评估。
3、在本协议签署后,各方应当立即就本协议项下的交易具体细节进行磋商,并争取在排他期内达成正式的交易协议。
4、在公司完成尽职调查并对尽职调查结果符合预期判断,且各方已经就交易细节达成一致的基础上,各方签订正式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交易文件,以约定本协议项下的交易的各项具体事宜。
(三)效力条款
本意向协议仅为各方协商达成的初步意向,本意向协议中有关拟议交易具体内容的表述对交易双方不具有约束力,以届时交易双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四、风险提示
目前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公司与交易各方尚未签署正式的交易协议,具体交易方案仍在商讨论证中,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通过审批以及最终获得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次交易相关进展,有关信息均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各交易对方签署的《资产重组意向协议》;
2、经董事长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停牌申请。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