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A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86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披露了《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37),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1年12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292%,成交的最高价为9.87元/股,最低价为9.69元/股,支付的金额为2,936,063.00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6,703,9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528%,成交的最高价为11.88元/股,最低价为9.5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68,210,824.64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