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2021年11月2日分别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第二期)的议案》。2021年11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第二期)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1-088)。2021年11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二期回购股份首次实施回购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9),2021年11月16日、2021年12月2日和2021年12月16日分别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具体详见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为便于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股份回购进展,现将回购情况公告如下:
一、 回购基本情况
公司自首次回购股份以来,积极实施既定的回购方案。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6,929,305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6,529,036,899股的0.41%,最高成交价为5.2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8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35,154,662.45元(不含交易费用),已回购成交金额占公司拟回购金额上限50,000万元的27.03%。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11月4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58,157,345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14,539,336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积极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