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2-001
债券代码:127006 债券简称:敖东转债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敖东转债”(债券代码:127006)转股期为2018年9月19日至2024年3月13日;转股价格现为20.22元/股。
2021年第四季度共有40张“敖东转债”转股,共计转换成“吉林敖东”股票196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1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84号)核准,本公司于2018年3月13日公开发行了面值总额241,3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发行”),扣除发行费用2,446.1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238,853.87万元在2018年3月19日已全部到位。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18]191号”文同意,公司241,3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18年5月1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敖东转债”,债券代码“127006”。
公司2018年4月24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2017年年末总股本1,162,769,962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按每10股派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本年度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敖东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18年6月22日起由原来的21.12元/股调整为20.82元/股,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3)。
公司2019年4月24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按每10股派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本年度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敖东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19年6月19日起由原来的20.82元/股调整为20.62元/股,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5)。
公司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敖东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0年7月13日起由原来的20.62元/股调整为20.42元/股,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9)。
公司2021年5月12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2020年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敖东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于2021年7月9日起由原来的20.42元/股调整为20.22元/股,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二、“敖东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1年第四季度,“敖东转债”因转股减少4,000.00元人民币(即40张),共计转换成“吉林敖东”股票196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敖东转债”余额为2,407,243,200.00元人民币(即24,072,432张)。
本公司2021年第四季度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注:(1)上表中“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2)上表中本次变动前股数为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股本结构表中数据。
(3)报告期内,公司发行的“敖东转债”持有人转股增加股份196股,公司股本由1,163,046,001股变更为1,163,046,197股。
三、其他
联系方式:
地 址:吉林省敦化市敖东大街2158号
邮 编:133700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 系 人:王振宇
联系电话:0433-6238973
传 真:0433-6238973
电子信箱:000623@jlaod.com
四、备查文件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吉林敖东”股本结构表;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敖东转债”前N名明细数据表。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2-003
债券代码:127006 债券简称:敖东转债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21年12月31日发出。
2、会议于2022年1月4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公司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毕焱女士、李鹏先生、肖维维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秀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议案表决情况
1、审议《关于聘任王振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其中:关联董事王振宇先生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2、审议《关于聘任林晓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独立董事意见
详见2022年1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2-002
债券代码:127006 债券简称:敖东转债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12月31日收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林晓林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林晓林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
林晓林先生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期间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公司监事会对林晓林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由衷的感谢。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月5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2-004
债券代码:127006 债券简称:敖东转债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4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王振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林晓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因公司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总经理郭淑芹女士的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王振宇先生、林晓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王振宇先生为公司现任董事、董事会秘书,本次聘任后,王振宇先生将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林晓林先生为公司现任法务部经理、综合办公室经理,本次聘任后,林晓林先生将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法务部经理、综合办公室经理。
王振宇先生、林晓林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公司董事会聘任王振宇先生、林晓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已就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关于聘任王振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林晓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王振宇先生简历、林晓林先生简历。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附件:王振宇先生简历
王振宇先生,1981年12月出生,硕士学历、经济学、法学双学位学士,高级经济师、企业法律顾问。2004年7月至2009年6月任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文秘、董事会秘书助理、证券事务代表,2009年7月至2010年2月任延边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其间:2010年2月更名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776)董事会秘书,2010年3月至2017年7月任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其间:2014年7月-2017年7月任本公司职工监事)。2017年7月至今任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20年7月至今任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其间:2013年5月至今任中山市公用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王振宇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条所列情形;王振宇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41,392股,通过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份额对应本公司股份78,000股;最近五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林晓林先生简历
林晓林先生,1978年8月出生,硕士学历,中共党员。2002年7月至2004年8月任武警延边州支队一大队排长,2004年9月至2004年12月任武警延吉市中队代理指导员,2005年1月至2006年12月任武警延吉市中队指导员,2007年1月至2009年11月任武警延边州支队干部股股长,2009年12月至2014年12月任武警延边州支队政治处副主任,2015年1月至2018年5月任武警吉林市支队政治处副主任,2018年5月至2020年3月任武警延边州支队副政治委员兼纪委书记,2020年3月退出现役,2020年7月至2021年12月任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4月至今任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经理, 2020年8月至今任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经理。林晓林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条所列情形;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最近五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2-005
债券代码:127006 债券简称:敖东转债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12月31日收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林晓林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林晓林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
2022年1月4日,公司职工大会已选举李安宁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其任期与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任期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备查文件
1、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大会决议。
附:职工代表监事李安宁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月5日
附件:李安宁先生简历
李安宁先生,1986年6月出生,硕士学历,中共党员。2010年7月至2010年10月任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液体车间操作工,2010年10月至2010年11月任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工程部科员,2010年11月至2013年11月任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文秘,2012年11月至2015年1月任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团委副书记,2013年11月至2015年1月任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部副总经理,2015年1月至2018年5月任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部总经理,2018年5月至2020年1月任吉林敖东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控审计部总经理, 2020年1月至2021年1月任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产品招商部总经理,2020年3月至2021年12月任敖东大药房连锁(延边州)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执行董事,2018年12月至今任吉林敖东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2019年12月至今任抚顺敖东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1月至今任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李安宁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条所列情形;李安宁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700股,通过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份额对应本公司股份26,000股;最近五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2-006
债券代码:127006 债券简称:敖东转债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边药业”)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药监局”)下发的 “心可宁胶囊”“保胎灵”“补肾益脑胶囊”“乳宁胶囊”“复方三七胶囊”“消炎止咳片”“脑络通胶囊”“宫炎康颗粒”“脑力宝丸”“抗骨增生片”“骨筋丸胶囊”“抗菌消炎胶囊”“更年安胶囊”“护肝宁片”14个产品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的主要内容
1、心可宁胶囊
药品名称:心可宁胶囊
剂型:胶囊剂
规格:每粒装0.4g
注册分类:中药
受理号:CYZB2102004
通知书编号:2021B04575
原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53908
2、保胎灵
药品名称:保胎灵
剂型:片剂
规格:糖衣:无/薄膜衣(每片重0.5g)
注册分类:中药
受理号:CYZB2102005/ CYZB2102006
通知书编号:2021B04576/2021B04577
原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2022811
3、补肾益脑胶囊
药品名称:补肾益脑胶囊
剂型:胶囊剂
规格:每粒装0.27g
注册分类:中药
受理号:CYZB2102007
通知书编号:2021B04635
原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63886
4、乳宁胶囊
药品名称:乳宁胶囊
剂型:胶囊剂
规格:每粒装0.32g
注册分类:中药
受理号:CYZB2102008
通知书编号:2021B04636
原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60044
5、复方三七胶囊
药品名称:复方三七胶囊
剂型:胶囊剂
规格:每粒装0.25g
注册分类:中药
受理号:CYZB2102012
通知书编号:2021B04715
原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6183
6、消炎止咳片
药品名称:消炎止咳片
剂型:片剂(糖衣)
规格:片心重0.3g
注册分类:中药
受理号:CYZB2102017
通知书编号:2021B04668
原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63409
7、脑络通胶囊
药品名称:脑络通胶囊
剂型:胶囊剂
规格:每粒装0.5g(含盐酸托呱酮50mg,甲基橙皮苷10mg,维生素B6 2mg)
注册分类:中药
受理号:CYZB2102020
通知书编号:2021B04675
原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63131
8、宫炎康颗粒
药品名称:宫炎康颗粒
剂型:颗粒剂
规格:每袋装9g
注册分类:中药
受理号:CYZB2102021
通知书编号:2021B04676
原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63508
9、脑力宝丸
药品名称:脑力宝丸
剂型:丸剂(浓缩丸)
规格:每丸(素丸)重约0.2g
注册分类:中药
受理号:CYZB2102022
通知书编号:2021B04677
原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2022961
10、抗骨增生片
药品名称:抗骨增生片
剂型:片剂
规格:----
注册分类:中药
受理号:CYZB2102023
通知书编号:2021B04678
原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2022817
11、骨筋丸胶囊
药品名称:骨筋丸胶囊
剂型:胶囊剂
规格:每粒装0.3g
注册分类:中药
受理号:CYZB2102024
通知书编号:2021B04679
原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63513
12、抗菌消炎胶囊
药品名称:抗菌消炎胶囊
剂型:胶囊剂
规格:每粒装0.25克(相当于原药材0.5g)
注册分类:中药
受理号:CYZB2102027
通知书编号:2021B04680
原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80337
13、更年安胶囊
药品名称:更年安胶囊
剂型:胶囊剂
规格:每粒装0.3g
注册分类:中药
受理号:CYZB2102028
通知书编号:2021B04681
原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53582
14、护肝宁片
药品名称:护肝宁片
剂型:片剂
规格:片心重0.35g
注册分类:中药
受理号:CYZB2102029
通知书编号:2021B04682
原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2022814
上述14项药品申请内容:“心可宁胶囊”“保胎灵”“补肾益脑胶囊”“乳宁胶囊”“复方三七胶囊”“消炎止咳片”“脑络通胶囊”“宫炎康颗粒”“脑力宝丸”“抗骨增生片”“骨筋丸胶囊”“抗菌消炎胶囊”“更年安胶囊”“护肝宁片”的上市许可持有人由“钓鱼台医药集团吉林天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企业及生产地址不变。
上述14项药品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此次申请事项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同意按照《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批准本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由“钓鱼台医药集团吉林天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吉林省柳河县人民大街309号)”变更为“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吉林省敦化市敖东大街2158号)”,药品批准文号不变。转让的药品在通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后,符合产品放行要求的,可以上市销售。转让药品的生产场地、处方、生产工艺、质量标准等与原药品一致,不发生变更。
二、药品其他相关信息
1、心可宁胶囊的功能主治:活血散瘀,开窍止痛。用于冠心病、心绞痛,胸闷,心悸,眩晕。
2、保胎灵的功能主治:补肾,固冲,安胎。用于先兆流产,习惯性流产及因流产引起的不孕症。
3、补肾益脑胶囊的功能主治:滋肾益气,补血生精。用于气血两亏,阳虚气弱,心跳气短,失眠健忘。遗精盗汗,腰腿酸软,耳聋耳鸣。
4、乳宁胶囊的功能主治:温肺祛痰,活血化瘀。用于痰瘀互结,乳腺结块,肿胀疼痛及乳腺小叶增生属上述证候者。
5、复方三七胶囊的功能主治:化瘀止血,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所致的瘀血肿痛。
6、消炎止咳片的功能主治:消炎,镇咳,化痰,定喘。用于咳嗽痰多,胸满气逆,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7、脑络通胶囊的功能主治:补气活血,通经活络。具有扩张血管,增加脑血流量作用。用于脑血栓、脑动脉硬化、中风后遗症等各种脑血管疾病属气虚血瘀症引起的头痛、眩晕、半身不遂、肢体发麻、神疲乏力等。
8、宫炎康颗粒的功能主治:活血化瘀,解毒消肿。用于慢性盆腔炎。
9、脑力宝丸的功能主治:滋补肝肾,养心安神。用于肝肾不足,心神失养所致的健忘失眠,烦躁梦多,潮热盗汗、神疲体倦;神经衰弱见上述证候者。
10、抗骨增生片的功能主治:补肾,活血,止痛。用于肥大性脊椎炎,颈椎病,跟骨刺,增生性关节炎,大骨节病。
11、骨筋丸胶囊的功能主治:活血化瘀,舒筋通络,祛风止痛。用于肥大性脊椎炎,颈椎病、跟骨刺,增生性关节炎,大骨节病等。
12、抗菌消炎胶囊的功能主治:清热,泻火,解毒。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实火牙痛。
13、更年安胶囊的功能主治:滋阴潜阳,除烦安神。用于更年期潮热汗出,眩晕耳鸣,烦躁失眠。
14、护肝宁片的功能主治:清热利湿退黄,舒肝化瘀止痛,降低丙氨酸转氨酶。用于湿热中阻、淤血阻络所致的脘胁胀痛、口苦、黄疸、胸闷、纳呆;急、慢性肝炎见上述证候者。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延边药业获得“心可宁胶囊”“保胎灵”“补肾益脑胶囊”“乳宁胶囊”“复方三七胶囊”“消炎止咳片”“脑络通胶囊”“宫炎康颗粒”“脑力宝丸”“抗骨增生片”“骨筋丸胶囊”“抗菌消炎胶囊”“更年安胶囊”“护肝宁片”14个产品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增加公司产品种类,为延边药业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延边药业受让的药品在通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符合产品放行要求的,可以上市销售。但上述药品的销售情况受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