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12月30日,公司关联方华晨中国汽车控股有限公司(1114.HK)发布公告,其子公司华晨雷诺金杯有限公司于当日向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重整申请,待沈阳中院批准后,雷诺金杯将进行重整。
● 截止本公告日,雷诺金杯尚未收到沈阳中院正式受理重整的裁定书。雷诺金杯的重整申请是否被沈阳中院受理、雷诺金杯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因代理销售金杯品牌汽车,曾与雷诺金杯开展汽车整车及配件采购业务,若雷诺金杯的重整申请被沈阳中院受理,可能会影响公司当期净利润约316万元。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情况概述
华晨中国汽车控股有限公司(1114.HK)发布公告,其子公司华晨雷诺金杯有限公司(简称“雷诺金杯”)于当日向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沈阳中院”)提交了重整申请,待沈阳中院批准后,雷诺金杯将进行重整。
1、申请重整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华晨雷诺金杯汽车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企业住所:沈阳市大东区东望街39号
注册资本:179,596.2959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吴小安
经营范围:开发、制造以及组装轻型商务用车和多用途乘用车;提供如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服务、物流服务、采购与物流的相关服务;制造和组装发动机和发动机零部件;开发和销售新能源汽车和自主品牌轻型商务用车;在本地和海外市场提供相关售后服务及配件开发和零部件供应服务;独立及通过经销商销售和出口汽车并提供该汽车的售后服务;以及提供汽车售后服务。
股权结构:沈阳金杯汽车工业控股有限公司拥有其51%股权,雷诺简化股份有限公司拥有其49%股权。沈阳金杯汽车工业控股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沈阳金杯汽车工业控股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华晨汽车集团,与公司同属同一实际控制人。该关联人符合《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的情形。
二、关联方申请重整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因代理销售金杯品牌汽车,曾与雷诺金杯开展汽车整车及配件采购业务。近年来,公司不断调整业务结构,对业绩不佳的业务板块陆续关停并转,截至2021年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不再经销金杯品牌汽车。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含子公司)对雷诺金杯各项应收款项合计约604万元(其中应收账款106万元、预付账款200万元、其他应收款298万元),形成原因主要为索赔款、预付货款及入网保证金等,其中往年已计提坏账准备约288万元,尚余应收款项净额约316万元。
2、公司与华晨雷诺除上述应收款项外,无其他债权债务关系及担保关系;公司与华晨雷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截止本公告日,雷诺金杯尚未收到沈阳中院正式受理重整的裁定书。雷诺金杯的重整申请是否被沈阳中院受理、雷诺金杯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若雷诺金杯的重整申请被沈阳中院受理,可能会影响公司当期净利润约316万元。
4、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