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22-001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月4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的投票时间为2022年1月4日9:15—15:00之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为2022年1月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剑南大道中段716号2号楼16楼1622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为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5、会议的主持人为公司董事蒋建文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394人,代表股份704,743,03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8.636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3人,代表股份655,333,62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5.2268%;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为391人,代表股份49,409,41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409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泰和泰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议案4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股东四川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四川能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均回避了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678,596,674股。
本次股东大会对各项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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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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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舒明杰、杜琨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2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关于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2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22-002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27日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月4日以现场+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选举万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进行如下调整: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集人:郭龙伟
成员:万鹏、杨勇
2.战略委员会
召集人:张昌均
成员:万鹏、蒋建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会东县小街一期风电场工程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关于投资建设会东县小街一期风电场工程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号)。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22-003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会东县小街一期
风电场工程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投资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为加快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能动力”或“公司”)新能源产业发展,持续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省能投风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能风电公司”)所属四川省能投会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能会东公司”)拟投资建设会东县小街一期风电场工程项目。该项目总投资金额为118,647万元,工程总工期约20个月,具体开工时间将根据接入审批及开工手续办理情况合理安排。
(二)审核程序
2022年1月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会东县小街一期风电场工程项目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该项投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小街一期风电场项目投资建设实施主体为川能会东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2年4月,注册资本77,250万元,股东为川能风电公司(持股95%)和成都明永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经营范围包括:风能、太阳能、废料、沼气、生物能等发电项目的投资、开发、管理与咨询,电力电量及相关产品的生产。
截止2021年9月30日,川能会东公司资产总额为421,105.77万元,净资产为171,858.69 万元。2021年前三季度,川能会东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535.91万元,净利润28,053.44万元(未经审计)。
三、项目基本情况
(一)工程概况
小街一期风电场场址位于四川省凉山州会东县小街乡、老口乡、铅锌镇附近的一带山脊上,金沙江左岸,距离会东县城直线距离30千米。小街一期风电场建设规模16万千瓦,拟安装单机容量为4兆瓦风电机组40台,新建一座220千伏升压站,通过一回220千伏出线路送至堵格220千伏升压站后,与堵格风电场一同送至会东500千伏变电站。该项目已获得四川省发改委核准批复。
(二)建设周期
项目总工期约20个月,具体开工时间将根据接入审批及开工手续办理情况合理安排。
(三)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118,647万元,其中,20%来源于项目资本金,80%利用银行贷款解决。
四、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国家新能源产业发展相关政策以及公司战略规划,项目建成后将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公司将积极推进该风电场投资建设工作,力争尽快实现并网发电、产生相应收益。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