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180.30万股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2022年1月10日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9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9年11月27日至2019年12月6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年12月7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19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9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调整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进行了核实。
6、2020年1月1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6,120,000股,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为337,190,000股。
7、2020年8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0年10月27日,公司披露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了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该部分股份于2020年10月29日完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37,190,000股变更为337,170,000股。
9、2020年10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
10、2020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了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对本次授予价格的调整,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
11、2020年12月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490,000股,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为337,660,000股。
12、2020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3、2020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14、2021年1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2,432,000股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1月11日上市流通。
15、2021年3月12日,公司披露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司已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了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该部分股份于2021年3月16日完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37,660,000股变更为337,640,000股。
16、2021年8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7、2021年10月27日,公司披露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司已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了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2,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该部分股份于2021年10月29日完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37,640,000股变更为337,598,000股。
18、2021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19、2021年11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245,000股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12月3日上市流通。
20、2021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二、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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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所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0年1月10日,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已于2022年1月9日届满。
(二)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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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已届满,相应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届满后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情况
1、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86人。
2、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0.3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33,759.80万股的0.53%。
3、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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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止目前,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92名激励对象中,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合计8.2万股限制性股票已由公司回购注销;因此本次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为186名。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2年1月10日。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0.30万股。
3、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和高管,也不包括独立董事及监事。
4、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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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