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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0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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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22-001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累计增持公司股份达到4%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含下属公司)计划自2021年5月10日起12个月内,以自筹资金通过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择机增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H股股份,累计增持公司股份不少于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10%且不超过6.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披露的《新华文轩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增持计划进展情况:截至2022年1月4日,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累计增持公司H股股份49,35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0%。

  公司于2022年1月4日收到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通知,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自2021年5月10日至2022年1月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H股股份49,35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00%。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轮增持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计划自2021年5月10日起12个月内,以自筹资金通过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择机增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H股股份,累计增持公司股份不少于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10%且不超过6.00%。本轮增持前,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及其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630,509,52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1.10%,其中持有A股股份592,809,525股,H股股份37,700,000股。截至2022年1月4日,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及其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679,863,52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5.10%,其中持有A股股份592,809,525股,H股股份87,054,000股。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1.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于2021年5月10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H股股份1,24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10%。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披露的《新华文轩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2.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自2021年5月11日至2021年6月2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H股股份11,26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91%。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2日披露的《新华文轩关于控股股东累计增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3.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自2021年6月22日至2021年9月14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H股股份12,177,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99%。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披露的《新华文轩关于控股股东累计增持公司股份达到2%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4.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自2021年9月15日至2021年11月2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H股股份12,508,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1%。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披露的《新华文轩关于控股股东累计增持公司股份达到3%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5.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自2021年11月23日至2022年1月4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H股股份12,169,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99%。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五、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持续关注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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