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前期交易及进展情况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与王小伟签署了《关于武汉中软通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回购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王小伟以17,414.73万元的价格回购公司持有的武汉中软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软通”)51%股权,并约定王小伟分四期支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0-046号公告。但王小伟未能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支付转让款,其于2021年1月6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承诺,将于2021年10月31日前付清第三期转让款1,066.78万元,于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第四期部分转让款1,000万元,于2022年3月31日前付清第四期剩余转让款3,000.42万元,并且将按照协议承担相应的违约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1-001号公告。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王小伟向公司支付第三期部分转让款50万元,已向公司支付的第一期、第二期转让款及第三期部分转让款合计12,397.64万元,尚未支付的剩余第三期、第四期转让款合计5,017.20万元,按照协议约定均已到期。公司将持续督促王小伟尽快履行付款义务,并将视情况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利益。
二、风险提示
1、剩余股权转让款收回的风险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王小伟尚未支付的剩余股权转让款5,017.20万元,按照协议约定均已到期。公司持续督促王小伟尽快履行付款义务,但王小伟尚未向公司提供其能够支付剩余第三期、第四期股权转让款的具体安排,预计其将不能在2021年1月6日书面承诺的期限内付清剩余转让款。若王小伟未履行后续付款义务且主要担保物出现重大不利情形,剩余转让款将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2、可能对公司净利润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为保障公司利益,公司已按照协议约定采取了相关履约保障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1-001号公告。鉴于王小伟支付的第二期转让款系通过转让中软通股权筹集资金偿还,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按照协议约定解除了其用于本次转让的中软通10%股权(折合出资股权数额102.0408万元)质押,王小伟现持有的全部中软通78.396%股权(折合出资股权数额799.9592万元)仍质押在公司名下。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回的转让款项为5,017.20万元,公司将根据转让款回收情况及抵押物价值等综合因素进行减值测试并相应计提坏账准备,这可能将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具体影响情况以年审会计师的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主营业务为专用设备制造业,公司经营整体运作正常,现金流充裕,截至目前,上述转让款逾期未对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造成实质性影响。本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