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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0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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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公告编号:2022-004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月21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香樟街39号国贸金融大厦33楼3310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月21日

  至2022年1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7日以及2022年1月4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另加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代理人另加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2年1月19日、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香樟街39号国贸金融大厦33楼3305室,外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公司邮编310006。

  六、 其他事项

  (一)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自理。

  (二)现场会议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香樟街39号国贸金融大厦33楼3310会议室

  联系人:姬峰

  联系电话:0571-87600383 传真:0571-87600324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2022-001

  债券代码:163110.SH             债券简称:20东方01

  债券代码:163604.SH             债券简称:20东方02

  债券代码:175914.SH             债券简称:21东方01

  债券代码:188936.SH             债券简称:21东方02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12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战略实施规划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审议通过《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战略实施规划方案》。

  二、关于调整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裘高尧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并同意陶文彦先生为新任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

  三、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延长十二个月。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方案内容不变。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发布的《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和相关授权有效期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号)

  该事项将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会决议于2022年1月21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发布的《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4号)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4日

  股票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 2022-002

  债券代码:163110.SH               债券简称:20东方01

  债券代码:163604.SH               债券简称:20东方02

  债券代码:175914.SH               债券简称:21东方01

  债券代码:188936.SH               债券简称:21东方02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公司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九届监事会主席金刚先生已满工作退休年龄。公司监事会经多方征询意见,推荐徐得均先生为公司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九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金刚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金刚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月4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徐得均:男,1973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1996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浙江省注册会计师服务中心(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办事员、综合部副主任、综合部主任,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风控)部副总经理,浙江汇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浙江省中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集团管理中层正职),现任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经理。

  股票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2022-003

  债券代码:163110.SH             债券简称:20东方01

  债券代码:163604.SH             债券简称:20东方02

  债券代码:175914.SH             债券简称:21东方01

  债券代码:188936.SH             债券简称:21东方02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和相关授权有效期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2021年2月5日分别召开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即有效期为2021年2月5日至2022年2月4日。

  鉴于上述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董事会拟将上述决议的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自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内容不变。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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