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上海柏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飞电子”)100.00%股权。
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报告书(草案)》”)及相关文件。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基准日为2021年6月30日,评估报告的评估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有效期截止日分别为2021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0日。为满足相关监管要求,公司聘请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2021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对标的公司进行了加期审计,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1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对标的公司进行了加期评估。
基于上述财务数据更新,公司于2022年1月4日披露了《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现公司就《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与《报告书(草案)》内容的主要差异情况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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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