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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72           证券简称:中炬高新       编号:2021-130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

  子公司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收到各类政府补助共计1,191.56万元。以上补助资金均已到账。具体明细如下(币种:人民币、单位:元):

  ■

  注:“美味鲜”指广东美味鲜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美营销”指广东美味鲜营销有限公司;“美后勤”指广东美味鲜旅游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厨邦”指广东厨邦食品有限公司;“厨邦后勤”指广东厨邦企业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阳西美味鲜”指阳西美味鲜食品有限公司;“精工”指中山中炬精工机械有限公司。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在2021年公司合计收到的政府补助1,191.56万元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为230.56万元,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为961万元;根据财政部颁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2017】15号)要求,公司2021年转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合计1949.45万元(含上一年的递延收益转入其他收益1178.85万元,本期收到政府补助转入其他收益770.60万元);另有402.55万元计入本期递延收益,将在以后年度陆续转入其他收益。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最终结果为准。

  备查文件:

  1、相关补助对应的政府批文。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0872         证券简称:中炬高新          编号:2021-131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资产受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相关资产说明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8年4月21日与中山火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公司”)签订《房地产转让意向书》,资产公司拟将位于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会展东路12号(以下简称:“投资大厦”)的14-19层转让给本公司。

  2008年9月签订正式《房地产转让合同书》,转让房产总建筑面积确认为12,900.00平方米,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12,900.00万元。

  2011年12月就投资大厦14-19层转让事项补充签订《房地产转让补充协议》,协议最终确认房产转让面积为8,997.19平方米(实测),转让单价为10,000.00元/㎡,实际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8,997.19万元,截止2011年12月,投资大厦14-19层转让款已全部付清。

  2011年12月13日与资产公司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资产公司拟将投资大厦8-9层转让给本公司,转让房屋总建筑面积为3,955.12平方米(实测),转让单价为人民币10,000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3,955.12万元,截止2012年12月,投资大厦8-9层转让款累计支付2,680.00万元,剩余款项按照双方约定将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后七个工作日内全部付清。

  上述物业资产公司分别于2011年12月及2012年4月委托中山火炬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大厦房产的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建发公司”)交付给公司使用。

  资产公司、建发公司均为中山火炬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山火炬集团有限公司同属于公资公司。

  截止目前,公司累计支付11,677.19万元。上述物业已于2011年12月31日及2012年4月完成验收交接,用于公司自持出租,列示于公司财务报表的投资性房地产-在建工程项目。

  二、受限情况说明

  上述物业自交付公司使用后至今,公司每年均催促相关方办理相关过户手续,资产公司和建发公司因投资大厦与周边两栋商业办公楼为整体统一规划、施工报建与土地配比不足,按照现行规定产权不能分割,未能办理投资大厦上述物业的不动产权属手续。近日,因公司进行资产盘点审计项目组要求查看资产是否存在抵押等情况,经向中山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获悉投资大厦上述房产所在土地和物业已处于抵押状态。

  公司已就相关事项与相关公司发送函件进行核实,目前尚未收到回复。2021年12月29日,公司委托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就上述抵押事项发送律师函到资产公司与建发公司,要求相关公司在期限内解除上述房屋抵押,并为公司办理投资大厦8-9层、14-19层共计12,952.31平方米物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不动产权属手续。

  三、相关风险提示

  1、目前,上述资产受限事项暂未对上市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尽快核实、解决上述资产受限事宜,减少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公司将通过协商、诉讼等方式进行解决上述事项,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相关进展或重大变化,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市公司相关信息均以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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