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1月0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72                    证券简称:国科微                 公告编号:2021-127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12月3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自2019年度起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为本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其工作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了独立审计,很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建议续聘其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1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聘期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公司向226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共计2,014,2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股份总额由180,107,101股增加至182,121,301股,注册资本由180,107,101元增加至182,121,301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工商登记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2年1月17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此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300672                     证券简称:国科微                公告编号:2021-128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12月3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能力资质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300672                    证券简称:国科微                 公告编号:2021-129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拟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是一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建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1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人,注册会计师1,7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00人。

  信永中和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0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0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蒋西军先生,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罗玉成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肖青女士,201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信永中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执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及审计小组成员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保持应有的关注度和职业谨慎性,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按期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地反应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因此,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经核查,我们认为: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从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在2020年度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信永中和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和连续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将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经核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从业资格,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信永中和在2020年度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均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1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本次续聘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7、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300672                   证券简称:国科微                  公告编号:2021-130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公司向226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共计2,014,2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股份总额由180,107,101股增加至182,121,301股,注册资本由180,107,101元增加至182,121,301元。

  此次修改内容如下:

  ■

  特此公告。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300672           证券简称:国科微          公告编号:2021-131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1月17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月17日(星期一)下午14:50(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前15分钟到达开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月17日上午9:15至2022年1月17日下午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对议案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1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东十路南段9号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如下:

  1、《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2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已于2021年12月31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月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22年1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东十路南段9号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黄然、叶展

  电话:0731-88218891

  传真:0731-88596393

  邮编:410131

  电子邮箱:ir@goke.com

  5、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的投票,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规定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投票流程请见本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1。

  六、备查文件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672”,投票简称为“国科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上述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2年1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月17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代表本人(公司)参加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注册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授权范围: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注:1、委托人为单位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2、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进行指示。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注:本表复印有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