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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3D盖板玻璃研发生产项目部分资产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426         证券简称:胜利精密          公告编号:2021-091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3D盖板玻璃研发生产项目部分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期交易概述

  1、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优化整合资源,盘活现有资产,聚焦核心主业,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胜利精密”)于2020年3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4月3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结项和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出售部分资产以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胜利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胜利”)将3D盖板玻璃研发生产项目的部分资产出售给安徽精卓光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精卓科技”)和安徽精卓光显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精卓技术”),同时安徽胜利与精卓科技、精卓技术签署了《投资合作框架协议》。

  2、公司于2021年1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1月22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3D盖板玻璃研发生产项目部分资产的议案》,同意安徽胜利与安徽鼎恩企业运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恩合伙企业”)、精卓科技和精卓技术签署《安徽鼎恩企业运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胜利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精卓光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精卓光显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之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合作协议”),确定交易涉及资产转让价款为4.294457亿元人民币(含税,税率13%)。其中,交易总价格的25%(即1.080133亿元)以现金形式支付(公司已收到该款项);剩余交易总价格的75%(即3.214324亿元),2.844535亿元以鼎恩合伙企业增发对应的等值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进行支付、0.369789亿元以现金形式支付。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和2021-004)。

  二、进展情况

  (一)签署入伙协议

  经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价格3.214324亿元,其中,2.844535亿元以鼎恩合伙企业增发对应的等值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进行支付,剩余0.369789亿元将于2022年1月以现金支付。近日,安徽胜利签署了《安徽鼎恩企业运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一致行动协议》和《安徽鼎恩企业运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入伙协议》(以下简称“入伙协议”),入伙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条 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

  1、合伙企业的名称:安徽鼎恩企业运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合伙企业经营场地:【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杭埠镇电子信息产业园】

  3、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合伙企业财产份额为:100,100万元。

  第二条 合伙企业系于2019年11月15日在安徽注册成立的合伙企业,六安精卓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合伙企业的现有合伙人已签订了《合伙协议》。

  第三条 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经现有合伙人同意,安徽胜利作为合伙企业新增有限合伙人将以非货币(设备)(具体设备详见附一《设备清单》,下称“入伙设备”)出资。依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国众联评报字(2020)第2-1920号》,入伙设备评估值为31,605.94万元(不含税)。经各方协商确定,最终按照评估值的九折进行交易,即最终交易价格为28,445.35万元(不含税),安徽胜利以入伙设备出资认缴合伙企业新增财产份额28,445.35万元。

  第四条 安徽胜利签署本协议后,即成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合伙企业名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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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 安徽胜利同意成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并同意接受《合伙协议》的所有条款并受其约束。

  第六条 本协议生效并经各方签署新的《合伙协议》之后,新增有限合伙人即享有《合伙协议》项下有限合伙人的全部权利、承担有限合伙人的全部义务;合伙企业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30日内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六安精卓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对办理前述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负有协助义务。

  入伙协议的其他条款包括设备交付及质保、承诺和保证。

  (二)工商备案登记

  2021年12月31日,公司接到鼎恩合伙企业通知,鼎恩合伙企业已完成了工商登记备案手续,并取得了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驻县政务服务杭埠分中心窗口下发的《变更(备案)项目信息:安徽鼎恩企业运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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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备查文件

  1、《安徽鼎恩企业运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入伙协议》;

  2、《安徽鼎恩企业运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3、《一致行动协议》;

  4、变更(备案)项目信息。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2426     证券简称:胜利精密 公告编号:2021-092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3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12月31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董事徐洋先生和和刘劲波先生、独立董事黄辉先生和张雪芬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会议由董事长高玉根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土地收储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胜利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与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购合同》。因合肥市城市规划建设需要,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拟收回合肥胜利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合肥市青龙潭路西、锦绣大道南一宗面积为47,355.546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本次土地收储补偿费用总额为人民币19,785.77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土地收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3)。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2426           证券简称:胜利精密          公告编号:2021-093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土地收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利精密”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胜利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胜利”)与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以下简称“收购方”)就位于合肥市青龙潭路西、锦绣大道南一宗面积为47,355.546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收回补偿有关事项达成一致,并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购合同》(以下简称“收购合同”)。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3、本次土地收储补偿费用总额为人民币19,785.77万元,预计在2022年度进行土地移交,交易完成后,预计将增加公司2022年收益约1亿元,最终数据以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1、根据合肥市城市规划建设需要,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拟收回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胜利位于合肥市青龙潭路西、锦绣大道南一宗面积为47,355.546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本次土地收储补偿费用总额为人民币19,785.77万元。

  2、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土地收储议案》,同意合肥胜利与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购合同》,并授权相关人员与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土地收储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收购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收购方为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其基本情况具体如下:

  (一)收购方概况

  1、名称: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

  2、住所:合肥市政务区怀宁路1800号国土规划大厦

  3、法定代表人:谢涛

  4、业务范围: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是市政府直属正县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在合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市存量土地收购、集体土地统征和土地开发及熟化等。

  (二)收购方与公司关系

  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无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胜利厂区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该宗土地位于合肥市青龙潭路西、锦绣大道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合经开国用(2014)第023号,土地面积为47,355.546平方米(合71.03亩),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地上建筑物竣工验收备案表编号为34013314090101J02、34013314090101J01、34013314090101J03,建筑总面积为41,754.26平方米,用途规划为工业用房,现状为闲置的厂房、职工宿舍楼。

  2、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分别委托安徽建英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和安徽中安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该土地、厂房、职工宿舍楼等资产进行了评估。安徽建英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安徽建英(2021)(估)字第159号的《土地估价报告》,对土地采用市场比较法和成本逼近法进行评估,评估土地总地价为3,163.3505万元;安徽中安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皖中安(合)评(2021)字第3401003068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对建筑物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建筑物评估总价为7,340.60万元。

  根据《土地估价报告》、《房地产估价报告》以及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收购土地的补偿标准,经合肥市人民政府批准,本次土地收储补偿费用总额为人民币19,785.77万元。

  3、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的情况,不涉及其他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

  四、收购合同的主要条款

  按照收购合同条款约定,甲方为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乙方为合肥胜利,本次签署的收购合同主要涉及如下条款:

  第二章 收购土地情况

  第二条 收购的土地位于合肥市经开 区(市、县)青龙潭路以西、锦绣大道以南路(街、巷)/号,面积为47,355.546平方米(合71.03亩)。

  收购土地四至:东至青龙潭路,南至规划支路,西至规划支路,北至锦绣大道。

  第三条 收购土地为存量国有建设用地类型,具体情况如下:

  乙方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方式为出让,收购土地的不动产权证号为合经开国用(2014)第023号,证载土地用途为工业,现状为厂房。

  以出让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土地出让年限为2063年12月29日(终止日期),取得时间为2014年5月7日,剩余土地使用年限为/年。

  收购土地范围内,地上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为41,754.26平方米,其中,合法有效建筑面积为41,754.26平方米。

  第三章 土地收购补偿费用及支付方式

  第五条 经合肥市人民政府批准,甲方支付乙方土地收购补偿费用总额为人民币:壹亿玖仟柒佰捌拾伍万柒仟柒佰零拾零元(¥19,785.77万元)。

  收购土地为城中村或危旧房改造项目的,土地收购补偿费用由乙方包干使用,不足部分由乙方兜底。

  第六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按下列条件分三期向乙方支付土地收购补偿费用:

  第一期 人民币大写伍仟玖佰叁拾伍万柒仟叁佰壹拾元(小写5,935.7310万元),

  付款条件:在该收购合同签订后,乙方将被收购土地范围内的不动产权证书(原件)交付甲方,并在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不动产权属注销登记手续后,甲方支付该宗地收购补偿费用总额的30%;

  第二期 人民币大写玖仟捌佰玖拾贰万捌仟捌佰伍拾元(小写9,892.8850万元),

  付款条件:乙方完成地上所有房屋、附属物的拆除,经甲方验收后支付该宗地收购补偿费用总额的50% ;

  第三期 人民币大写叁仟玖佰伍拾柒万壹仟伍佰肆拾元(小写3,957.1540万元),

  付款条件:余款待土地上市成交后一次性付清。

  其他条款

  收购合同的其他条款包括总则、土地交付的标准与时限、土地管护、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和其他。

  五、涉及土地收储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等情况,亦不涉及公司股份转让或者高层人士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也不会因此导致交易对手方成为潜在关联人。土地收储所得款项,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六、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土地收储事项符合合肥市整体土地规划建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盘活公司现有资产,优化资产结构,聚焦自身核心业务,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目标。

  2、本次土地收储补偿费用总额为人民币19,785.77万元,预计在2022年度进行土地移交,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将增加公司2022年收益约1亿元,最终数据以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为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购合同》(合土储收[2021]第077号);

  3、《土地估价报告》(安徽建英(2021)(估)字第159号);

  4、《房地产估价报告》(皖中安(合)评(2021)字第3401003068号)。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2426  证券简称:胜利精密   公告编号:2021-094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变动达1%的公告

  股东苏州富乐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近日,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苏州富乐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富乐成”)的通知,并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获悉富乐成自2021年9月3日至12月30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5,012,5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7%。本次股份变动是富乐成执行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中约定的还款义务而导致的被动减持,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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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人:苏州富乐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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