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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305            股票简称:南国置业             公告编号:2021-105号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武汉市武昌区昙华林路202号泛悦中心B座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武琳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20,441,927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178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方式出席的股东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89,427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08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6人,代表股份19,052,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986%。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共4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20,291,935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1701%。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湖北天明律师事务所等有关人员列席。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17,216,627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4.2221%;反对3,128,3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3034%;弃权97,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745%。关联股东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武汉新天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共计702,202,297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7,066,635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4.1055%;反对3,128,3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4165%;弃权97,0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780%。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天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周华、王茁原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天明律师事务所关于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日

  证券代码:002305        证券简称:南国置业        公告编号:2021-106号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征收补偿补充协议及收到土地征收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国置业”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大本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大本营”)近日与武汉市硚口区城区改造更新局(原武汉市硚口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等方签署了关于《房屋征收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书》的补充协议,并于近日收到土地征用补偿金4.85亿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年12月,武汉市硚口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对武汉大本营位于武汉市硚口区古田四路36号的房屋及国有土地(以下简称“轻机公客片一期”)进行征收,武汉大本营与武汉市硚口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签署了《房屋征收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书》(简称“原补偿协议”)。

  轻机公客片一期位于武汉市硚口区古田四36号,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为74,092.15㎡,地类(用途)为工业用地,房屋产权面积45,795.71㎡。武汉市硚口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对武汉大本营征收补偿总费用合计为人民币7.2亿元。上述约定的征收补偿总费用为武汉市硚口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对被征收房屋及被收回土地与本次征收有关的全部补偿内容,并已包含武汉大本营处理被征收房屋和被收回土地范围内全部单位、个人、职工及租户等搬迁腾退工作的全部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2月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签订〈房屋征收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书〉的公告》(2018-087号)。

  二、本次补充协议签署与收到征收补偿款情况

  近日,武汉大本营与武汉市硚口区城区改造更新局等三方签署了关于《房屋征收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书》的补充协议,并于2021年12月30日收到轻机公客片一期的土地补偿款4.85亿元,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武汉市硚口区城区改造更新局(征收部门)

  乙方:武汉大本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被征收人)

  丙方:实施主体(非公司关联方)

  鉴于丙方已与甲方签订了城市更新项目征收委托协议,将轻机公客片一期纳入城市更新项目范围。同时,轻机公客片一期的原补偿协议的补偿费用还未付清,三方经协商,就原补偿协议达成本补充协议如下:

  1、本协议三方确认轻机公客片一期地块的征收补偿总费用为52,000万元;

  2、本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将补偿款的支付及相关事宜重新约定如下:

  在规划部门核发规划条件后,若本协议项下轻机公客片一期地块的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且容积率达到3.5,则甲、乙、丙三方同意将本协议项下地块的征收补偿总费用由52,000万元调整为72,241万元,由丙方在规划条件核发后的30日内向甲方支付剩余款项;如果规划部门核发的规划条件未达到上述咨询意见的,则对是否增加征收补偿费用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处理。甲乙双方承诺另行协商补偿费用事宜不得影响本协议地块的交付及上市供地。

  本补充协议约定与原补偿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约定为准。本补充协议未约定事项,以原补偿协议约定为准。

  三、本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自2018年原补偿协议签署后,公司一直积极加强同征收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推进该笔征收补偿款的收回,本次补偿资金的收回有利于公司盘活资产,降低融资成本,加快资金使用效率。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已收到征收补偿款5.05亿元,后期,公司及各方将积极协商,并尽最大努力促进轻机公客片一期地块规划用途及容积率的达成,积极实现72,241万元征收补偿总费用的收回。

  公司将积极关注本事项后续进展,并根据后续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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