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此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预计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2年将发生存款、借款类资金往来业务、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向关联人销售商品等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关联董事朱基伟、罗绍香、张元领回避表决,会议以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余应敏、许军利、张粒子对此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并最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国投电力此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能够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且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此次日常关联交易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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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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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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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投财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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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国投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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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国投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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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国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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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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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国投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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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北京亚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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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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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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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国投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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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国投检验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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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国投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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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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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关系
国投公司直接持有公司51.32%的股份,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之规定,国投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国投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财务)、国投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国投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国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国投交通控股有限公司、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实财资)、北京亚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国投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国投检验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国投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为国投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之规定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执行、履约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国投公司及其上述控股子公司经营、财务状况正常,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国投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以下原则:
(一)在关联方财务公司存款
1.关于存款利率。国投财务吸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款的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利率下限;且不低于商业银行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平均利率;除符合前述外,国投财务吸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款的利率,也应不低于国投财务吸收其他国投公司成员单位同种类存款所确定的平均利率。
2.关于资金结算等业务的收费标准。国投财务在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其他资金结算业务的收费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监会就该类型服务所规定的收费标准;且应不高于一般商业银行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同种类型金融服务所收取的手续费及国投财务向其他国投公司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金融服务的手续费。
(二)在关联方融实财资存款
1.关于存款利率。融实财资吸收公司及海外投资控股企业存款的利率,应不低于商业银行向公司及海外投资控股企业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平均利率;除符合前述外,融实财资吸收公司及海外投资控股企业存款的利率,也应不低于融实财资吸收其他国投集团成员单位同种类存款所确定的平均利率。
2.关于资金结算等业务的收费标准。融实财资在向公司及海外投资控股企业提供其他资金结算业务无手续费。
(三)借款类资金往来业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从国投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取得的借款资金利率不高于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国投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其他资金往来根据国家有关服务定价规定执行,国家未出台相关定价规定的,参考市场定价,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原则确定。
公司及海外投资控股企业从融实国际财资公司取得的借款资金利率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原则上应不高于其他金融机构对公司及海外投资控股企业就同一事项提供的同等条件的贷款的利率。
以上三个事项(在关联方财务公司存款、借款类资金往来业务、在融实国际财资公司存款、借款类资金往来业务)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按照审批后的额度与国投财务、融实国际财资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四)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
该部分关联交易主要分为是煤炭存储及运输、物业费、委托管理服务、企业咨询、招聘服务和软件采购等。
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国投公司控股子公司签订的煤炭存储及运输合同的价格、咨询服务价格、软件采购价格及其他接受劳务或服务均参照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原则确定。
(五)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该部分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向所在区域内的关联企业售电,碳排放权交易,还有少量的卸煤等其他服务。随着电力体制改革和市场化交易的推进,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国投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售电合同将参考市场定价,按照不低于市场价格的原则确定。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有政府定价的,直接适用此价格;无政府定价的,则由交易双方以市场价为基础,共同协商定价,保证了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和董事会上所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