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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0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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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2-001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房屋资产竞拍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环北丝绸服装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环北”)竞得杭州市凤起路160号新华路201号杭州环北丝绸服装城7楼的房屋资产,并与转让方杭州财富盛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典投资”)签订了《转让协议》。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房屋资产竞拍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环北参与杭州市凤起路160号新华路201号杭州环北丝绸服装城7楼的房屋资产竞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2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2021-067 丽尚国潮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房屋资产竞拍的公告》。

  二、进展情况

  2021年12月30日,公司以总价人民币19,042.00万元竞得上述房屋资产,并于当日收到与杭州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杭交所”)签订生效的《成交通知书》,公司根据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授权,与盛典投资签订了《转让协议》。

  三、协议主要条款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杭州财富盛典投资有限公司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杭州环北丝绸服装城有限公司

  第一条 转让标的:杭州市凤起路160号、新华路201号环北丝绸服装城7楼商业房地产。

  杭州市凤起路160号新华路201号杭州环北丝绸服装城7楼房产,建筑面积约为4,697.88平方米,位于环北丝绸服装城7楼,无单独房屋所有权证。转让标的所在的杭州环北丝绸服装城持杭房权证下字第10269374号《房屋所有权证》和杭下国用(2012)第10001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证载的房屋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为杭州环北丝绸服装城有限公司。

  第二条 标的转让价格

  标的转让成交金额为大写:壹亿玖仟零肆拾贰万元整。小写:¥19,042.00万元。

  第三条 交易价款的支付

  交易价款的支付按照杭交所的交易规则规定,由杭交所统一负责办理。乙方须在签署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内向杭交所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等交易资金(《转让协议》签署当日,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应支付的剩余款项全部到账后,履约保证金再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以到账时间为准)。通过“用户中心—未使用资金”对成交标的完成交易资金的确认付款操作。

  第四条 转让标的的交付:

  1、转让标的的交付由甲方负责。乙方付清上述全部交易价款后,由杭交所通知甲方,甲方按照下述约定和乙方办理成交标的的移交手续:

  (1)乙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后,甲方将杭州市国土资源局杭土合字(2006)79号《杭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杭房权证下字第10269374号《房屋所有权证》和杭下国用(2012)第10001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商业用房认购协议》复印件、《关于杭政储出【2006】16号地块(杭州环北丝绸服装城)项目有关事项变更的公示》复印件、《关于无偿划拨国有房产的通知》(下财【2011】118号)复印件移交给乙方即视为转让标的权属证明文件和实物移交完毕(承租人适用)。

  (2)乙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将杭州市国土资源局杭土合字(2006)79号《杭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杭房权证下字第10269374号《房屋所有权证》和杭下国用(2012)第10001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商业用房认购协议》复印件、《关于杭政储出【2006】16号地块(杭州环北丝绸服装城)项目有关事项变更的公示》复印件、《关于无偿划拨国有房产的通知》(下财【2011】118号)复印件移交给乙方即视为甲方向乙方完成了转让标的的权属证明文件移交手续。甲方协助乙方和承租人办理原租赁关系的变更手续,即视为甲方向乙方完成了交易标的的实物移交手续。乙方成交价款付清日(含)前的租金由甲方收取,乙方成交价款付清日(不含)后由乙方收取,若甲方已预收租金的,与乙方按实际结算,多退少补(非承租人适用)。

  3、目前转让标的无单独房产权证,为杭州环北丝绸服装城有限公司持有的杭房权证下字第10269374号《房屋所有权证》和杭下国用(2012)第10001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部分,乙方在办理受让申请前,应自行向政府主管部门咨询办理过户登记的手续,交易标的的过户登记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若交易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其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和杭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办理独立权证手续过程中涉及本次交易过户应纳税、费的,由甲方与乙方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各自承担。若转让标的回购、划转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风险及涉及之前的回购、划转过户产生的税、费等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五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支付成交款项的,每天支付逾期额万分之五的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15个工作日的,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转让协议》等文件,且不再返还乙方已付的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已付的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杭交所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有过错的乙方进行追偿。

  四、备查文件

  1、《成交通知书》;

  2、《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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