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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2-01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9:15至2021年12月31日15:00中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南阳市仲景北路1669号中南钻石有限公司院内。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总经理寇军强先生。

  6.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情况:参加本次股东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9人,代表股份354,131,6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303%。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股东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28,633,9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62%。

  3.公司部分董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60,625,8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4.2158%;反对22,139,8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784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504,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3141%;反对22,139,8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68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82,759,3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84%;反对6,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637,6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7%;反对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82,759,3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84%;反对6,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637,6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7%;反对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82,759,3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84%;反对6,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637,6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7%;反对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实施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82,759,3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84%;反对6,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637,6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7%;反对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1选举魏军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80,975,1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5322%,获得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853,4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600%,获得当选。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6.2选举寇军强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80,975,1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5322%,获得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853,4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600%,获得当选。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6.3选举杨守杰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80,975,1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5322%,获得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853,4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600%,获得当选。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6.4选举寇望兴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80,976,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5325%,获得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854,5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638%,获得当选。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6.5选举刘中会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80,975,1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5322%,获得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853,4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600%,获得当选。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7.1选举董敏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82,723,3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890%,获得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601,6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73%,获得当选。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7.2选举吴忠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82,723,3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890%,获得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601,6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73%,获得当选。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7.3选举鲁委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82,723,3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890%,获得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601,6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73%,获得当选。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7.4选举王红军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82,723,38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890%,获得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601,6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73%,获得当选。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亚楠  孙毅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日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2-03

  关于全资子公司南阳北方向东工业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郑州红宇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全资子公司南阳北方向东工业有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红宇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红宇专汽”)和南阳北方向东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向东”)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前提下,分别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和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8月1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郑州红宇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66)和《关于全资子公司南阳北方向东工业有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6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独立财务顾问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情况

  1.2021年1月4日,红宇专汽在中行南阳分行购买了金额为3,000万元的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月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南阳北方向东工业有限公司和郑州红宇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

  上述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于2021年4月8日到期后由红宇专汽赎回,实际年化收益率为1.5%,共获得收益人民币11.34万元。

  2.2021年1月4日,北方向东在光大银行南阳分行购买了金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的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月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南阳北方向东工业有限公司和郑州红宇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

  上述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于2021年7月4日到期后由北方向东赎回,实际年化收益率为3.05%,共获得收益人民币122.07万元。

  3.2021年4月13日,红宇专汽在招商银行郑州分行购买了金额为3,000万元的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2021年4月1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郑州红宇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22)。上述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于2021年7月14日到期后由红宇专汽赎回,实际年化收益率为3.05%,共获得收益人民币23.11万元。

  4.2021年8月12日,红宇专汽在招商银行购买了人民币3,000万元的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8月1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郑州红宇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和南阳北方向东工业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70)。

  上述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于2021年11月12日到期后由红宇专汽赎回,实际年化收益率为3.09%,共获得收益人民币 23.11万元。

  5.2021年11月12日,红宇专汽在招商银行购买了人民币3,000万元的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1月1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郑州红宇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99)。

  上述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于2021年12月29日到期后由红宇专汽赎回,实际年化收益率2.99%,共获得收益人民币10.81万元。

  6.2021年8月13日,北方向东在光大银行南阳分行购买了金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的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8月1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郑州红宇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和南阳北方向东工业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70)。

  上述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于2021年12月31日到期后由北方向东赎回,实际年化收益率为2.95%,共获得收益人民币67.85万元。

  二、公告日前12个月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12个月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具体如下:

  ■

  三、备查文件

  北方向东在光大银行南阳分行购买挂钩型结构性存款赎回凭证。

  特此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日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2-02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魏军先生、寇军强先生、杨守杰先生、寇望兴先生、刘中会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董敏女士、吴忠先生、鲁委先生、王红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以上人员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截止本公告日,上述人员均未持有公司股份。

  董事会中拟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本次董事会换届工作完成。因任期届满,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韩赤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非独立董事李玉顺先生、扈乃祥先生、牛建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但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对上述五名董事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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