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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0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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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2-001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27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形式发出。

  (二)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21年12月3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会议出席情况: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

  (四)参加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获得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主要内容为:经核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能够严格执行审计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除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专业服务之外,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有利于公司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相关聘用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二)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主要内容为:公司拟于2022年1月18日(星期二)下午15:00,在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41号投资大厦A座16层1617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4)。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收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知和相关文件后,认真审阅了相关议案的相关资料并就有关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经审慎研究,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对相关议案进行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经核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能够严格执行审计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除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专业服务之外,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有利于公司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相关聘用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我们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同意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一)经参加表决的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及附件;

  (二)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日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2-002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27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形式发出。

  (二)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21年12月3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会议出席情况: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

  (四)参加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获得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为保持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监事会认为: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在以往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较好地发挥了审计机构的作用。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三、备查文件

  经参加表决的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及附件。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月1日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2-003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大信会计师事务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已顺利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保持2020年审已定标准,即财务报表审计45万+内控审计25万,其他报告(如薪酬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报告、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报告、管理建议书)不另行收费。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在全国设有31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17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二)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449人,其中合伙人144人,注册会计师1192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14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三)业务信息

  2020年度业务收入18.32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5.6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84亿元。2020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81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249.51亿元,收费总额2.3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家。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0年12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五洋债”案判决本所及其他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所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1年9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维持原判。

  (五)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大信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6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近三年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34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六)项目成员情况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范金池

  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质。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9年至2020年定期轮换,2021年重新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及2019年度审计报告、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及2019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登科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刘仁勇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七)审计收费情况

  2021年度审计收费定价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保持2020年审已定标准,即财务报表审计45万+内控审计25万,其他报告(如薪酬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报告、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报告、管理建议书)不另行收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调研评价,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能够严格执行审计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除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专业服务之外,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有利于公司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相关聘用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我们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同意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及附件;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及附件;

  (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审计委员会决议;

  (四)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日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2-004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月18日(星期二)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8日(星期二)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8日(星期二)9:15-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11日(星期二)。

  (七)出席或列席对象:

  1.2022年1月11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所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共一项。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召开地点: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A座16层1617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2022年1月1日刊登的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等。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提案编码具体如下:

  ■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22年1月17日(星期一)(8:30-12:00;14:30-17:30)

  (三)登记地点: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A座16层。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预计会期半天,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另行通知。

  (六)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A座16层。

  2.联系人:易华

  3.电  话:0371-69158399

  4.邮  箱:cfhj000885@163.com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六、备查文件

  (一)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及附件;

  (二)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及附件;

  (三)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委托         (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对会议议案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 为准,对同一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票性质和数量:

  代理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85”,投票简称为“城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对于本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络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8日0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月18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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