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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0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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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2-001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签订的信息披露服务协议于2021年12月31日到期,自2022年1月1日起,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变更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对《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长期以来提供的优质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一日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2-002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租入风机安装平台设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与上海博强签署《风机安装平台设备租赁合同》,拟租赁其在建“华电博强中集巨龙01”风机安装平台;

  ●“华电博强中集巨龙01”风机安装平台尚在建造中,能否顺利交接使用,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概述

  2021年12月31日,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上海博强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博强”)签署《风机安装平台设备租赁合同》,租赁其在建“华电博强中集巨龙01”风机安装平台,租期自起航日起算3年,三年租金费用暂定为64,800万元(含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已经公司党委会和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博强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住    所:上海市宝山区市一路199号1楼2328A

  成立日期:1997年05月19日

  法定代表人:陈国英

  主要股东: 陈春平、陈国英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钢结构工程;港口装卸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节能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海洋石油建设工程专业施工;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门座式起重机、旋臂式起重机、桅杆起重机、轻小型起重设备(限电动葫芦)的安装、维修;普通机械设备租赁;装卸服务(除专项规定);消防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船舶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博强目前经营正常,信用良好,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产权、资产、人员等其他方面的关系。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海博强资产总额4.97亿元,净资产1.82亿元。2020年度,上海博强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10亿元,实现净利润0.87亿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名    称:“华电博强中集巨龙01”风机安装平台

  权属说明:“华电博强中集巨龙01”风机安装平台不存在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以及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的情形。

  资产状况:“华电博强中集巨龙01”风机安装平台尚在建造中。

  四、合同主要内容

  出租方:上海博强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承租方: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一)服务期限

  1、自起航日起算固定租赁期3年,选择性租赁期3年。上海博强承诺本合同项下风机安装平台建造完毕具备施工条件后的前三年仅供公司使用,公司确认上海博强风电安装平台建造完毕后至少租赁使用三年。公司将在固定租期结束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上海博强是否执行后续3年租期。

  2、以船舶启航日确定为租赁合同起租日,具体启航日期以公司书面通知日期为准,但不晚于船舶取证且具备风机安装条件后1个月。

  3、公司在本合同期满前安排的任何施工作业,如果船舶作业时间超出合同期限,则本合同期限将自动延长至全部作业完毕才结束,但事前公司需提前45天给上海博强书面通知并得到上海博强的确认。

  (二)费用及支付

  1、本合同为暂定单价,租赁期限为3年。船舶租赁期总租金暂定为64,800万元(含税)。

  2、船舶租金采用每月预付形式进行支付,公司在起租日前15日内,且收到上海博强开具与支付金额相同的发票后,支付上海博强相应租金,次月起每期租金均为当月25日支付。

  (三)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五、租入风机安装平台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需,合同金额暂定为64,800万元(含税),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52%。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可以对公司的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六、合同履行风险提示

  “华电博强中集巨龙01”风机安装平台尚在建造中,能否顺利交接使用,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一日

  ●报备文件:

  1、《风机安装平台设备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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