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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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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关于中银机构现金管理货币市场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3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上述变更事项,已由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投资者如欲了解详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1日

  关于中银机构现金管理货币市场

  基金元旦节假期前暂停申购

  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3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本基金暂停申购(不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业务期间,作为转出方的转换业务、赎回业务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

  (2) 2022年1月4日本基金将恢复办理正常的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3)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3日期间投资者提交的开户、申购、赎回、转换等基金交易业务申请,及假期前未确认的交易申请等,将顺延到2022年1月4日进行处理;

  (4) 根据中国证监会《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120号)第十五条的规定“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应当自下一交易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交易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但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货币市场基金品种除外”,投资者于2021年12月31日赎回或转换转出中银机构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的份额享有该日和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3日之间的分配权益,将于下一交易日(2022年1月4日)起不享受中银机构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的分配权益;

  (5) 投资者如假期前后需要使用资金,请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所需时间并提前足够时间提出赎回申请;

  (6)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项: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bocim.com;

  2、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

  3、本基金的各代销机构。

  上述业务办理各销售渠道另有规定的,以各销售渠道的相关规定或公告为准。

  风险提示:

  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1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开证券”)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粤开证券将于2021年12月31日起开始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具体业务规则、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及办理程序等相关规则以粤开证券的规定为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

  二、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 或 021-38834788

  公司网站:www.bocim.com

  2.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4

  公司网站:www.ykzq.com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1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人寿”)协商一致,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将参加中国人寿的费率优惠活动。现将具体费率优惠情况公告如下:

  一、费率优惠

  1、费率优惠内容

  投资者通过中国人寿申购(含定投)本公司旗下基金,申购(含定投)不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费率以中国人寿页面公示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费率优惠期间,如本公司新增通过中国人寿代销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购(含定投)的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费率优惠。

  2、 费率优惠期限以中国人寿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二、重要提示

  1、本费率优惠仅适用于我司产品在中国人寿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申购手续费(含定投业务产生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基金处于正常转换期的基金产品的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赎回费、转换业务中的转出基金赎回费等其他的手续费。适用于固定费用的,则执行其规定的固定费用,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2、费率优惠解释权归中国人寿所有,有关费率优惠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中国人寿的有关规定。

  3、费率优惠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中国人寿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 层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66 或021-38834788

  公司网站:www.bocim.com

  2、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

  客户服务热线:95519

  公司网站:www.e-chinalife.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银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 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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