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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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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21-163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化学”)七届三十三次董事会于2021年12月25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12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3名,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就提交的各项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新增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边德运先生、帕尔哈提·买买提依明先生、李良甫先生、于雅静女士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见2021年12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21年12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且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中泰大佑物宇(上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申请综合授信1,000万元且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2021年12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边德运、帕尔哈提·买买提依明、李良甫、于雅静回避表决);

  1、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且由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且由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浙江泰信物产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且由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2021年12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会议以赞成票 1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 2021 年 12 月 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21-164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三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三十次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12月25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就提交的各项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新增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监事赵永禄、谭顺龙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见2021年12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21年12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且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中泰大佑物宇(上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申请综合授信1,000万元且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2021年12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监事赵永禄、谭顺龙回避表决);

  1、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且由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且由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浙江泰信物产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且由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2021年12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21-165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新增预计公司2021年与公司关联方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泰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的采购原材料、产品、商品日常关联交易,该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12月30日召开的七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边德运先生、帕尔哈提·买买提依明先生、李良甫先生、于雅静女士作了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全部同意。该事项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新增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以上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年度审计结果数据为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7月6日

  注册资本:203,602.957384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洪欣

  注册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泰南路1号1503室

  主营业务:对化工产业、现代物流业、现代服务业、农副产业和畜牧业投资,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资产管理服务等。

  股权结构:

  ■

  截止2021年9月30日,中泰集团资产总额13,268,661.67万元,负债总额9,680,243.74万元,净资产3,588,417.92万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2,402,348.51万元,净利润346,027.0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中泰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泰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中泰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新疆中泰国际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23.06%的股份。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稳定,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新增关联交易尚未签署具体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与关联方开展的业务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为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相关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截止公告日,公司与中泰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累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90,465.7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中泰化学及其下属子公司新增预计2021年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产品、商品是公司正常的项目建设以及生产经营需要,交易价格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公平合理。

  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中泰化学七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1、程序性。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了七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2021年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原材料、产品、商品关联交易作了预计,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作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公平性。上述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进行的,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决策程序已经履行。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预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中泰化学本次新增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七届三十次监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4、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9月30日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21-166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泰化学”)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673,585,787.12元,其中357,447,500元用于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蓝天物流”)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及补充营运资金。鉴于蓝天物流上述项目已实施完毕,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拟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如下:

  一、募集配套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五届三十一次董事会、2015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公司向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泰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富达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54%股权,向杭州金丰纺织有限公司、杭州康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永固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49%股权,向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厦门世纪宝伦投资有限公司、新疆九洲恒昌物流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鑫汇鑫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新疆鑫和聚丰投资有限公司、刘金国、新疆振坤物流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276,000万元,用于上述三家标的公司项目建设、补充营运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用途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项目非公开发行数量为377,049,180股,发行价格为7.3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759,999,997.60元,扣除发行费用86,414,210.4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673,585,787.1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01740006号验资报告。

  公司于2018年8月15日召开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新疆的网络情况以及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对蓝天物流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进行优化、完善,继续投入8,538.00万元进行开发建设,并将剩余的8,237.82万元(含利息收入等)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蓝天物流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已于2021年完成建设,截至公告日,蓝天物流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6,723.33万元,节余2,825.63万元,包含尚需支付的项目合同尾款及质保金、利息。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蓝天物流募投项目节余资金2,825.6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蓝天物流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有效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从项目的实际需求出发,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实施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蓝天物流根据实际情况,对项目中部分模块进行调整,降低了项目投入。目前,募投项目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尚未支付,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蓝天物流将按照相关项目合同以自有资金继续支付相关款项。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节余了部分募集资金。

  四、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将蓝天物流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符合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条件。公司最近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蓝天物流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升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持业务开拓与发展,优化资产结构,缓解公司短期流动资金压力,不会对公司和蓝天物流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六、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

  2021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七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和七届三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蓝天物流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2、监事会意见

  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

  中泰化学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蓝天物流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将提交中泰化学股东大会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中泰化学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七届三十次监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21-167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化学”)全资子公司中泰大佑物宇(上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佑物宇”)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拟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申请综合授信1,000万元,期限1年,利率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由中泰化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融资事项视大佑物宇实际经营需要办理贷款及担保手续。

  上述担保事项经公司七届三十三次董事会、七届三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中泰大佑物宇(上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泰大佑物宇(上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6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润鑫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藏路51号513室

  主营业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装卸搬运,国际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汽车租赁,金属材料、建筑装饰材料、塑料制品、化工用品、机械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等。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3、大佑物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4、其他说明:截至本公告日,大佑物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与金额:

  大佑物宇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申请综合授信1,000万元,期限1年。该担保事项尚未签订具体协议,具体根据大佑物宇经营需要向银行申请放款时签订相应的担保合同。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大佑物宇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大佑物宇经营稳定,偿债能力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796,213.2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5.22%,若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全部发生,公司累计对外担保1,810,813.2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6.00%,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8.33%。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七届三十次监事会决议;

  3、中泰大佑物宇(上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2020年12月、2021年9月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21-168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概述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化学”)持有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多经”)40%股权,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泰集团”)持有上海多经60%股权。上海多经持有浙江泰信物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信物产”),51%股权。上海多经、泰信物产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具体情况如下;

  1、上海多经拟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5,000万元,期限1年,利率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由中泰化学按持股比例40%提供2,000万元担保,中泰集团按持股比例60%提供3,000万元担保。

  2、上海多经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50,000万元,期限1年,利率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上述综合授信中需由中泰化学按持股比例40%向上海多经提供不超过10,4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中泰集团按持股比例60%向上海多经提供不超过15,6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泰信物产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3,000万元,期限1年,利率以最终实际签订合同为准,中泰集团提供6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1,800万元,中泰化学提供4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1,200万元,中泰集团向中泰化学提供反担保。

  上海多经为公司控股股东中泰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12月30日召开的七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边德运、帕尔哈提·买买提依明、李良甫、于雅静对该议案作了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全部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应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1月6日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孙玉祥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九江路769号1808室

  主营业务:化工产品、金属材料、机械设备、煤炭及制品、橡胶制品、有色金属合金的销售等。

  2、主要财务数据(合并口径)

  单位:万元

  ■

  3、股权结构如下:

  ■

  4、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海多经为公司控股股东中泰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5、其他说明:截至本公告日,此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浙江泰信物产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浙江泰信物产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8月23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孙玉祥

  注册地址:浙江省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复兴东路7号305室

  主营业务:石油沥青、矿产品、石油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食用农产品(不含蔬菜、水产、鲜肉)、橡塑制品、棉花、建材、饲料、纺织品及原料、钢材、有色金属、金属材料及制品、纸制品及原料、化肥等的销售。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3、股权结构:

  ■

  4、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泰信物产系公司参股公司上海多经的控股子公司,上海多经为控股股东中泰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5、其他说明:截至本公告日,泰信物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期限与金额:

  1、上海多经拟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5,000万元,期限1年,中泰化学向上海多经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上海多经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50,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1年,中泰化学向上海多经提供不超过10,4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泰信物产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3,000万元,期限1年,中泰化学向泰信物产提供1,2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订具体合同,具体根据上海多经、泰信物产经营需要向银行申请放款时签订相应的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担保比例不超过持股比例或具有反担保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截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1、截至公告日,公司与上海多经累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60,917.46万元(未经审计),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2、截至公告日,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118,383.29万元。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796,213.2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5.22%,若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全部发生,公司累计对外担保1,810,813.2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6.00%,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8.33%。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七、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上海多经、泰信物产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且中泰集团按照持有上海多经股权比例共同提供担保,对泰信物产的担保有反担保,此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申请综合授信,由公司及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泰信物产有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申请综合授信,由公司及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按照持有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比例提供担保,并由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此次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促进被担保对象正常运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中泰化学七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二)独立董事意见

  1、程序性。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了七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此次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作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公平性。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九、独立财务顾问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为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泰信物产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担保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决策程序已经履行。上述关联担保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关联担保事项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行为预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中泰化学本次关联担保的事项无异议。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为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泰信物产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担保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决策程序已经履行。上述关联担保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关联担保事项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行为预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中泰化学本次关联担保的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七届三十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及保荐机构意见;

  4、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泰信物产有限公司2020年12月、2021年9月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21-169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三十三次董事会、七届三十次监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鉴于此,现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就本次股东大会之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名称: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2年1月17日上午12: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1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7日上午9:15至2022年1月1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电话0991-8751690

  (六)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12日(星期三)

  (八)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九)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1月12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且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3.1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且由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2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且由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3浙江泰信物产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且由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议案2、3为特别表决事项,即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七届三十三次董事会、七届三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1月14日上午9:30至下午19:00之间。

  (二)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但是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邮编:830054,传真号码:0991-8751690(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召开时间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会议咨询: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张玲

  联系电话:0991-8751690

  传真:0991-8751690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投票代码:362092

  2、投票简称:中泰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 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7日9:15至2022年1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代理人应对本次股东大会以下议案进行审议:

  ■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

  受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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