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12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21-093
债券代码:149134 债券简称:20云铜01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已于2021年12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2021-088号)。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亦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下午14:4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华云路1号中铜大厦3222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田永忠先生因公务不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孙成余先生主持。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5人,代表股份740,501,89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3.567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637,966,04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534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9人,代表股份102,535,85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0327%。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0人,代表股份102,983,05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059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447,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6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9人,代表股份102,535,85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0327%。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提案进行了表决。所审议事项1、事项2、事项3、事项4、事项5和事项8均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6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7已经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2021年12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实施主体额度的公告》《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和《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会议审议了以下提案:

  (一)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750,9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68%;

  反对27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32%;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711,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67%;

  反对27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633%;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罗刚女士回避对此议案的表决。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分别为:637,469,718股、10,000股。

  公司四名独立董事于定明先生、王勇先生、杨勇先生和纳鹏杰先生已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二)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实施主体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750,9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68%;

  反对27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32%;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711,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67%;

  反对27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633%;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罗刚女士回避对此议案的表决。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分别为:637,469,718股、10,000股。

  公司四名独立董事于定明先生、王勇先生、杨勇先生和纳鹏杰先生已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0,096,6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3%;

  反对28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7%;

  弃权11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577,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65%;

  反对28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86%;

  弃权11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49%。

  公司四名独立董事于定明先生、王勇先生、杨勇先生和纳鹏杰先生已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四)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8,971,1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4429%;

  反对11,530,7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5572%;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452,3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8033%;

  反对11,530,7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1967%;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表决通过。

  (五)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8,823,4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4229%;

  反对11,678,4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577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304,6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6599%;

  反对11,678,4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340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六)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8,823,4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4229%;

  反对11,678,4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577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304,6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6599%;

  反对11,678,4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340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七)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8,823,4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4229%;

  反对11,678,4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577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304,6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6599%;

  反对11,678,4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340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八)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8,807,7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4208%;

  反对11,694,1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5792%;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288,9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6446%;

  反对11,694,1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3554%;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唐鹏、刘通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30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