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持股5%以上股东云南水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水务”)不属于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钱江生化”)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与管理造成影响,公司股东云南水务本次被冻结的股份为限售流通股。
一、 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具体情况
2021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知,通过中国结算系统查询并向云南水务核实,获悉公司股东云南水务所持本公司73,427,451 股股份存在被司法冻结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
注:本次云南水务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原因:上海金融法院下达(2021)沪74执保66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因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与云南水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大理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上海金融法院作出的(2021)沪74民初4744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保全需要,冻结云南水务所持有的钱江生化73,427,451 股股份。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
公司股东云南水务本次被冻结的股份为限售流通股,本次股份冻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与管理造成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