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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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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工公告 编号:2021-102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3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3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1年12月30日9:15~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1年12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召开地点:广西柳州市柳太路1号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106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曾光安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8人,代表股份579,932,95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3111%。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514,214,57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8563%。

  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65,718,38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548%。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67,473,84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73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755,46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19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65,718,38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548%。

  5、其他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现场或以通讯方式、部分监事及董事会秘书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次会议现场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2,068,9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4710%;反对37,863,9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52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609,8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8835%;反对37,863,9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11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制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9,765,8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2%;反对16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7,306,7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23%;反对16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议案3.01关于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向广西柳工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87,168万元;向广西柳工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2,394万元)。

  该议案关联股东广西柳工集团机械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曾光安先生(兼任广西柳工集团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共计持有511,709,463股,对该项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8,056,3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51%;反对16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7,306,7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23%;反对16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3.02 关于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向广西康明斯工业动力有限公司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143,339万元;向广西康明斯工业动力有限公司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668万元)。

  该议案关联股东黄海波先生(兼任该公司董事长)持股313,000股,对该项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79,451,8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0%;反对16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7,305,7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09%;反对16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3.03 关于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向柳州采埃孚机械有限公司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20,848万元;向柳州采埃孚机械有限公司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2,644万元)。

  该议案关联股东曾光安先生(兼任该公司董事长)持股78,000股,对该项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79,687,8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2%;反对16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7,306,7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23%;反对16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3.04关于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向柳工美卓建筑设备(常州)有限公司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3,162万元;向柳工美卓建筑设备(常州)有限公司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546万元)。

  该议案关联股东黄敏先生(兼任该公司董事)持股303,000股,对该项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79,461,8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0%;反对16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7,305,7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09%;反对16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3.05关于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向广西威翔机械有限公司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91,602万元;向广西威翔机械有限公司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11,411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579,764,8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0%;反对16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8%;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7,305,7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09%;反对16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77%;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经逐项表决,选举曾光安先生、郑津先生、黄海波先生、文武先生、苏子孟先生、董佳讯先生、王建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2021年12月30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议案4.01选举曾光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578,657,7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0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66,198,6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100%。

  议案4.02选举郑津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578,637,7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6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66,178,6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804%。

  议案4.03选举黄海波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578,637,7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6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66,178,6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804%。

  议案4.04选举文武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578,637,7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6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66,178,6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804%。

  议案4.05选举苏子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575,834,7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93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63,375,6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9263%。

  议案4.06选举董佳讯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578,637,7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6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66,178,6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804%。

  议案4.07选举王建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578,637,7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6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66,178,6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804%。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经逐项表决,选举李嘉明先生、陈雪萍女士、邓腾江先生、黄志敏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2021年12月30日起生效,任期三年。以上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议案5.01选举李嘉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578,691,3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5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66,232,2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598%。

  议案5.02选举陈雪萍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578,691,3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5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66,232,2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598%。

  议案5.03选举邓腾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578,691,3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5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66,232,2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598%。

  议案5.04选举黄志敏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578,691,3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5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66,232,2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598%。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经逐项表决,选举赖颂平先生、蔚力兵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召开第九届职代会第十二次代表团长联席会议,会议选举李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赖颂平先生、蔚力兵先生与李泳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自2021年12月30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议案6.01选举赖颂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578,984,4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6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66,525,3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943%。

  议案6.02选举蔚力兵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573,084,3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9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60,625,2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8499%。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王正洋先生、许飞先生出具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30日

  附件:

  职工监事简历

  李泳先生,中国籍,1972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汉族,大学本科学历,助理政工师,现任公司工会副主席,兼公司政工党支部书记。曾任公司配件公司修造厂副厂长,配件事业部质量部部长兼销售部(服务)副部长、总经理助理,全球后市场业务事业部党支部书记、兼配件公司副总经理,其间,2010年8月至2012年7月在广西岑溪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2020年1月起任公司工会副主席,2021年8月起,任公司第八届、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截止本公告日,李泳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6,000股(其中,未解锁限制性股票9,600股)。其所持有的股票将按照《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激励方案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李泳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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