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2月29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合肥中院”或“法院”)裁定批准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国购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控股”)之控股股东国购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购投资”)等43家公司合并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国购投资等43家公司合并重整程序。
公司于2019年11月6日披露了《关于法院裁定受理控股股东重整申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76),现将公司控股股东产业控股合并重整获得法院裁定批准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合并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情况
2020年6月16日,公司控股股东产业控股之控股股东国购投资收到了合肥中院作出的(2020)皖01破申25号民事裁定书,合肥中院依法准许安徽国购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32家公司与国购投资、产业控股等11家公司共43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同时指定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所组成的联合机构担任43家公司合并重整管理人。
2020年11月30日,国购投资有限公司等43家公司合并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由合肥中院主持,采取网络会议形式召开,法院宣布债权人会议议程、职权、规则、须知,管理人通报《执行职务工作报告》、《财产状况调查报告》,审计、评估机构通报债权人的财务账目审计与资产评估的基本情况,推选出了成立债权人委员会等十二项内容。
2021年12月20日下午14时40分,国购投资有限公司等43家公司合并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由合肥中院主持,采取网络直播的方式召开。本次债权人会议投票表决通过了《国购投资有限公司等43家公司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草案》。
2021年12月29日,国购投资收到合肥中院送达的(2020)皖01破1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国购投资等43家公司合并重整计划,并终止国购投资有限公司等43家公司的重整程序。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说明
1、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本次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及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任何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业绩稳定增长,发展持续向好,今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3.87亿元,同比增长 92.44%。
2、国购投资等43家公司合并重整计划获得合肥中院裁定批准,后续将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同时还将对本公司提升融资能力、促进业务合作发展等方面带来积极影响。
3、公司将持续关注该等事项后续进展及影响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